新疆,是个神奇且及富魅力的地方,它的雪山、大漠,塔松和钻天杨,它的草原、湖泊和塔里木河,它的地域风情以及葡萄、瓜果,都让我梦绕情牵。然而,我知道我对新疆的认知是浅表的,走马观花式的短暂游历,难以领略真正的新疆。我也读过诸多的才华卓越的诗人的作品,那些曾经让我迷恋的诗行,一些行吟之作,尽管出于
或许和诗人生存的地域、气候有关,王锋的诗是雄性的,开阔、苍茫,雄奇高迈,洋洋洒洒,甚至是粗砺、野性的。在他的笔下。天山是神的挺立,地海是仙的匍匐,威严、狂暴、伟岸、奔腾、神速、冷峻、粗犷、征服、宇宙、洪荒、神力这些大词,在他的诗中,并不是空洞的嚎吼和呐喊,而是稀薄的空气,强烈的紫外线、暴风雪,冰裂缝、石崩、沙漠、蒸馏、脱水,像战争那样轰然而来……,让我们“看到了人的意志和尸体以外的生命/看到了天父健美的脊背、年轻而富有弹性/看到他脊背上毫毛在月光下闪着星光”。
诚然,王锋的诗中有神性的张扬,但他的神性是自然与人的心灵的同一,其本质还是怀着对自然与诗的尊崇与敬畏的人性写作。我们不难看出,他写新疆的作品,写冬与夏这两个季节为多,在极度的酷热与极度的严寒之中,以他独有的诗情、想象和智慧,生成了妙曼的诗行,并抵达精神的极致。
在自然与人的同一中,王锋的地域性的写作是鲜活、精确的,并时时让人感到生命的痛感。他的视野是开阔的,它的观察和体验也是专注、细微的。他写草原:“马蹄在草丛中,被细雨冲洗干净”,“太阳冒出来的时候,草原湿漉漉地冒着热气”,而喝醉酒的男人“在漆黑的草原,都像明亮的灯盏”;他写巴音查汉,“那匹可怜的马儿已冻死在回家的路上”;他写农家,“低的屋子里/房梁闪着烟熏的光芒”;他写麦场,则想起“我是饥饿中被麦场孕育的”,“麦粒在足下放出针芒的叹息/很轻却刺我很痛”;“在不是井也没有水的沙井子/有了果实的创伤、鲜花的枯萎和喊叫的酸涩”;而坐着马车的阿依古丽,“三月是一车玉器,十月是一车泪花”,留下思念和叹息……这样的诗,不是简单的符号替代,也不是风俗画式的描绘,而是精神的烛照与心灵的探微,没有体验者写不出来,没有对人的深入理解也写不出来。
王锋的诗思是开阔的。当一些诗人精于描绘事物,被意象本身所束缚的时候,他却能由此及彼,为诗开拓出一个新的向度。他笔下的向日葵“从瘦弱的躯体里向外喷吐大火”,却照亮了土地和大山,指引着大鸟的方向,河流的走向,成为灵魂里的黄金;而《无声的钢琴》,写的是自己的具体的生存,却让我们领略,是钢琴给了他生活的韵律,还是他给了钢琴以生命……
新疆,在王锋的诗里,是具象的新疆,心灵中的新疆,现实的新疆,也是词语里的新疆。在他的诗中,“烽燧退却了,像火苗一样熄灭了/词语救活了它”;而“明亮的马”挣脱了缰绳,形体与空气融为一体,“马越来越明亮,却看不见形体/马的嘶鸣越来越明亮,却看不见马”;这是用语词再造的新疆,诗与现实有别的艺术中的世界,由此证实了艺术在建构无形的什么,而不是在模仿实在的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