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5日电2006年,全国税收收入(不包括关税和耕地占用税、契税,未扣减出口退税)完成37636亿元,比上年增长21.9%,增收6770亿元。
2006年全国税收收入呈现出以下几个主要特点:一是税收收入较快增长,宏观税负稳步提高。2006年全国税收收入总额比2002年翻了一番多,增
收额超过1995年全年收入总额,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预计达到18.2%,较2005年提高1.3个百分点。二是所得税比重继续提高,税收结构进一步优化。2006年,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共完成9533亿元,增长25.4%,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25.3%,较上年上升0.7个百分点。国内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三项流转税共完成19909亿元,增长20.2%,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52.9%,比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三是东、中、西部税收全面增长,增幅分别为21.7%、21.5%和23.8%,西部地区收入增速快于东、中部。四是宏观调控作用显现,相关行业税收涨落互现。与投资需求相关的冶金、煤炭、建材行业增值税较上年均有回落,房地产业企业所得税增长27.2%,较上年回落21个百分点,而资源税同比增长45.3%,相关行业税收情况表明中央采取的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合理有效利用资源、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等宏观调控措施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