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标课题于10月底揭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和中央电视台等各大媒体进行了报道,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普遍好评。日前,本报记者就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的有关问题采访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主任张国祚。
记者:国家社科基金设立
张国祚: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立项,是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改进国家社科基金评审立项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目前,国家社科基金设有重大项目、委托项目、年度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和西部地区项目等五类项目,每类项目资助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其中重大招标项目的定位是面向国家高层宏观决策和战略需求,以研究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现实问题为主,着力推出有分量、有深度、有价值的应用对策性研究成果,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对重大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方式立项。
记者:2006年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什么?中标情况怎样?
张国祚: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意见,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的立项导向,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共确定了37个招标课题研究方向。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资格审查、初评、复评和答辩程序,最后从330个投标课题中遴选出41个中标课题。总的看,这批中标课题导向鲜明正确,意义重大,突出了对当代中国化的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和对党的十六大以来重大实际问题的研究。例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区域协调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就业政策和收入分配、社会预警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惩治和预防腐败、文化体制改革、中国国家安全战略、走和平发展道路、2008年北京奥运会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这些重大项目的研究,对推进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要完成好、回答好这些重大问题,需要综合运用哲学社会科学多学科的知识进行系统深入的理论探索和理论阐释,研究成果所提出的对策建议也不能只是几条干巴巴的结论,而是需要有丰富的理论素材和理论依据作支撑。从这个角度来讲,虽然重大招标项目以应用对策性研究为主,但是要想取得高质量的成果,必须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研究,包括人文学科基础理论研究。至于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中各门学科的相对独立的基础理论研究,主要通过年度项目、西部地区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等方式予以立项。
记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实行公开招投标方式立项是如何做到公开、公平和公正的?
张国祚:重大项目招标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学术性、政策性和导向性,如何切实做到公平公正、民主科学,确保中标课题具有很高的质量和水平,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为此,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制定了详细周密的工作方案和操作细则,努力做到每一个环节的每一个细节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规范操作。在受理投标环节,通过光明日报、人民网、新华网等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对招标对象、招标内容特别是投标人资格要求方面提出明确规定。在资格审查环节,依据规定的条件对投标课题逐项进行形式审查,49项被淘汰。被淘汰的课题,一是与招标方向不吻合,二是研究队伍实力较弱,三是课题论证过于简单。在初评环节,聘请了来自重点高校、中央有关部门及中国社科院、中央党校的68位资深专家,分成12个小组,对281项课题进行评审。评审的步骤,按照分别审阅、集体讨论、独立投票、严格监票和当场公布入围结果的程序进行。入围课题的赞成票必须超过五分之四或七分之五以上,未入围的课题一律不得提请复议和二次投票。由于评审专家们把关很严,结果只有72项课题进入复评。在复评答辩环节,聘请了72位知名专家学者,分成14个小组,分别对入围课题的首席专家进行规定时间内的现场提问和听取答辩,然后根据投标书内容和答辩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较,以一次性独立投票方式评出了41项建议中标课题。建议中标课题报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网站上公布,公开接受学界监督。
记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门槛”比较高,中标课题需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
张国祚:重大招标项目作为国家社科基金中层次最高的项目,理应代表国家最高水平,所以立项的标准和要求确实很高,主要体现在10个方面:一是选题重大,立意高远。必须是研究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而不是一般性、局部性的问题。二是导向正确,观点鲜明。要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精神保持一致。三是主题突出,论述集中。不能偏离主题,也不能泛泛而论,牵强附会。四是针对性强,务实管用。重大招标项目主要是对策性研究,不是“为学术而学术”,要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研究成果要对党和政府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五是与时俱进,富于创新。要把坚持继承与创新发展有机统一起来,不要刻意标新立异,搞所谓的“创新”。六是概念准确,表述科学。使用的概念必须科学规范,能够形成最大共识,不能引起歧义。七是方法科学,视野开阔。要注重调查研究,既全面系统,又重点突出,符合辩证法。八是逻辑严谨,自成体系。子课题不能是平铺直叙的大拼盘,应有其内在的逻辑联系,围绕集中的主题。九是文风清新,深入浅出。不能搞成概念游戏和文字游戏,不能把明白的事情往糊涂上绕,把简单的事情往复杂上说,真理应当是朴素的。十是准备充分,实力雄厚。研究队伍必须由多学科专家组成,包括适当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参加,并有比较丰富的前期研究成果。研究队伍要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队伍结构要体现老中青相结合。
记者:2006年重大项目中标结果,是否存在重复立项和名校名家承担项目较多的现象?对此应该怎么看?
张国祚:这里首先要澄清一个认识问题:如果同一个招标方向中标的两个课题,不仅题目相同、而且回答的重点问题相同、论证的角度也相同,这当然属于重复立项。如果两个课题仅仅是题目相同或相近,但回答的重点问题、论证的角度、层面、研究路径、预期研究成果都不同,则不能算重复立项。2006年每个招标方向都有若干投标课题,多的在十几个,虽然是同一方向,但研究重点和角度各不相同。正是基于这种情况,评审专家们经过认真研究认为,在坚持质量第一的前提下,同一招标方向应该而且可以立2到3项。这个意见是合理的,所以2006年有几个招标方向立了2项,个别方向立了3项。例如,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研究的有2个中标课题,一项是研究备战奥运会竞技体育发展战略的,另一项是研究人文奥运和国家文化形象的,其研究角度和研究内容均不相同,这当然不能算是重复研究。再比如,关于建立健全社会预警机制和应急管理体系研究立了3项,一项侧重从公共管理学科的角度研究转型期中国风险治理,一项侧重从社会学的角度研究社会风险与公共危机管理,还有一项侧重从法学角度研究社会预警与应急管理法律体系,各具特殊意义,且三个课题的首席专家均为国内相关研究领域的著名学者,显然,这三个课题也不能算重复立项。关于名校名家承担重大项目的问题,也要辩正地看,这涉及到对首席专家和承担单位的综合评价。一方面不能“唯名校名家论”,有些科研实力雄厚的单位和研究实力很强的名家,由于承担课题多,未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全力以赴地完成国家社科基金招标项目。而有些名气并不是很大的学者珍惜自己的机会,能够下大气力把项目做得很严谨、很扎实。在2006年中标的课题负责人中,有近一半的课题是由研究能力较强的中青年学者承担的。但另一方面,也要承认名家、名校、重点科研单位的研究实力。因为实施重大招标项目,目的就是为了吸引实力雄厚的队伍研究意义重大的课题,拿出真正有分量的重大成果,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有些项目首席专家确实身兼领导职务,但必须承认,这样的专家一般说来,既具有比较强的研究能力,又具有组织协调能力。由这样的同志担任首席专家,有利于组织多学科专家队伍协作攻关,有利于加强与相关实际工作部门的合作,有利于理论联系实际,有利于强化对策研究。因此,一些身兼领导职务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是值得欢迎的好事。总的看,2006年重大项目中标课题的责任单位和首席专家的研究实力都比较雄厚。41项中标课题分别由26家单位承担,其中由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国防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国家行政学院、财政部、农业部等重点科研单位和重点大学承担的超过30项,首席专家大多为国内相关研究领域的知名学者。
记者:重大招标项目已经实施了两届,有什么经验体会?
张国祚:这两次重大项目实行招标立项都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评审工作始终坚持了正确的指导思想和评审原则。评审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鼓励投标、严格评审、确保质量”的总体要求,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优中选优”的原则,做到了“四个严格”:严格把握评审标准,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严格执行评审程序,按照资格审查、初评、复评答辩、报批等规定程序进行;严格评审纪律,评审专家坚持客观公正的评审原则,恪尽职守,严格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包括首席专家全程回避、单位回避和课题组主要成员回避。二是评审专家具有较高的权威性,认真负责。2006年参加评审工作的140名专家中,三分之二来自中国社科院、中央党校、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30多家重点科研单位或高校;三分之一来自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研究室、国家发改委等20多个中央有关部门,先后有30多位副部级以上的专家型领导同志担任了初评和复评的专家,这对于把握好中标课题的导向性、针对性和对策性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评审工作要有充分的准备和周密的组织,努力做到客观公正。2006年评审工作结束后,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专门就重大项目招投工作向140多位知名专家学者征求意见。许多专家表示,2006年重大招标项目的初评和复评答辩工作,组织工作“规范、严谨、有序”,程序严密,方法科学,效果很好,服务周到,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有的老专家说:“我们多次参加各类评审工作,还从未见过组织得这么好。”
记者:据说网上有个别人质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全国社科规划办对此采取什么态度?
张国祚:从各方面反映来看,对2006年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评价,绝大多数都是正面的,是肯定的。专家们普遍认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实行招标制,有利于整合资源、优化队伍、协力攻关,有利于组织高水平的研究力量完成价值重大、意义深远、难以突破的国家级课题,希望今后继续坚持和完善这种评审立项机制。同时我们也意识到,这项招标工作刚刚组织过两次,还需要进一步积累经验、改进方法。今后,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仍将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逐步改革评审制度和评审方式,进一步完善国家社科基金招标立项的体制。在此,也诚恳希望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关心和支持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的工作,以便不断提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水平,更好地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更好地引导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当然,对一项工作的评价如同对一个人评价一样,难免见仁见智。正确的态度是:(1)每个人都有言论自由。(2)每个人都应对自己的言论负责。(3)赞成什么也好,反对什么也好,都应该以真知为前提。(4)任何善意的、帮助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改进工作的、有真知灼见的建言献策,都会受到欢迎和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