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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省、区、市降低本地网通话费

2007-01-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张翼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9日电记者张翼今天从国家发改委获悉,根据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的要求,陕西、江苏、山东、重庆、海南、西藏、山西、内蒙古等8省(区、市)在不同时间分别降低了营业区间通话费标准,每分钟降低0.1至0.2元。由于区间电话集中为同一本地网(即同一长途区号)内不同行政县、市之间用户通

话,多数用户是农民,降低区间费后,对于减轻广大用户特别是农民负担,促进城乡交流和农村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据测算,区间费调整后,仅陕西、江苏两省每年就可减轻用户负担1.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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