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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医院管理院长是第一责任人

2007-01-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胡其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9日电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服务质量问题和医疗执业环境恶化问题,2007年将继续成为全国医院管理年,加大医院院长管理责任、规范医院收支管理等10项举措将专门指向医院管理。

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高强强调,改善医院管理,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医院院长要减少临床专业技术服务,

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强和改善医院管理、维护公益性质上,放在培养造就一支专业化医院管理干部队伍上。要改革目前医院不适当的经济激励机制,探索实行医院工资总额控制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加强综合绩效考核,突出服务质量和数量,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

2007年,针对医院管理的其它措施还包括:调整城市医疗服务资源,将部分公立医院改造成社区卫生机构;控制医院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从严审批大型医用设备购置;严格对大型医用设备、器官移植技术、介入技术、人工关节等高新技术的准入和临床应用管理;严格医疗服务规范,实施临床流程管理和临床路径管理;改革公立医院人事制度;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继续办好惠民医院或惠民病房,为困难居民提供低价、安全、有效的医疗服务;开展“平安医院”建设,坚决打击破坏医院秩序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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