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献。这个决定,在继承以往执政理念的基础上,又推进执政理念创新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一)
在当今社会,一个政党执政,就要努力践行自
我以为:“所谓执政理念,就是执政党在全面认识执政地位和执政环境的基础上,围绕执政主旨、执政目标、执政方略、执政方式而形成的思想观念和指导原则。”
执政主旨回答的是,为谁执政或执政为谁;执政目标回答的是,执政会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变化和进步;执政方略回答的是,为实现执政主旨和目标确定什么样的规划和措施;执政方式回答的是,靠什么执政和怎么样执政。执政理念是执政规律的客观反映,它贯穿于执政党的执政实践之中,并成为执政党及其成员的行动准则。相对于执政意识,执政理念内涵要深,外延要窄,是执政意识的核心内容。执政意识除了包括执政理念外,还包括对执政地位、执政基础、执政能力、执政环境、执政资源等多方面的认识。
我们党是一个在13亿人口的东方大国中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第一二代领导核心毛泽东同志和邓小平同志,在思考和研究为谁执政、依靠谁执政、怎样执政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虽然,那时还未提出“执政理念”这个概念,但是,在执政过程中已渗透了马克思主义执政理念的精华,为以后党的领导集体探索和创新执政理念打下了坚实基础。
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党确定立党为公,是指除了国家和民族的利益、人民群众的利益之外,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强调执政为民,是指在执政过程中全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过,前者是与生俱来的,后者是执政才有的。前者是党的政治性质(一直延续并溶进执政理念和执政行为之中)的集中体现,后者是党的执政主旨(由根本宗旨延续并转化而来)的集中体现。
(二)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累了治党治国治军的新的宝贵经验,创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创立,标志着我们党在根本上实现了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的转变,开始了执政理念的创新。由此而来,执政为民、执政兴国,增强执政意识、改进执政方式、提高执政水平、认真研究执政规律、加强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扩大执政基础、努力完成执政使命等等,一系列与执政理念有关的新要领应运而生,已成为我们党正在实行的重要原则。
(三)
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的新趋势新特点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推动了执政理念的进一步创新。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强调的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体现了执政理念创新的重大成果。2004年,党的四中全会提出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丰富了执政理念创新的重大成果。2005年,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成为了执政理念创新的又一重大成果。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把构建和谐社会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并对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全面部署,使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得到充实和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是在执政主旨、执政目标、执政方略上的创新;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在执政方式上的创新。它们共同构成了执政理念的全面创新,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
(四)
在新世纪新阶段,机遇与挑战同在,“黄金发展期”与“矛盾凸显期”并存。特别要看到,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抓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需要我们党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要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处理好各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突出问题,处理好各阶层之间的复杂关系,处理好各群体之间的利益矛盾,努力消除各种不健康、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同时,要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新形势下向世界充分表明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的道路,处理好与世界各国尤其是与大国之间的关系,推动构建和谐世界,等等。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牢记“一个宗旨”,坚持“两个务必”,实践“三个代表”,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落实到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去,落实到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实际行动中去,落实到凝聚人心、温暖人心、稳定人心的具体措施中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尽职尽责。
(五)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建设这样的社会,需要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各部门各方面齐心协力。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强调,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弘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借鉴人类有益文明成果,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
和谐文化以崇尚和谐、追求和谐、实现和谐为价值取向,融思想观念、行为规范、社会风尚于一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和谐文化既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也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精神动力。无论是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人与人的团结和睦,还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自身的内在平衡,都离不开和谐文化的强有力支撑。
建设和谐文化,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应当努力营造和谐共事、和气生财、和睦相处的社会氛围,形成相容、宽容、包容的人文环境,提升民族凝聚力、向心力、亲和力的时代品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文化生态。这是新闻媒体义不容辞的责任。
新闻媒体应当坚持体现党的意志和反映人民心声的统一,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