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临沂市公安局破获一批商业贿赂案件

2007-01-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马晓毅 我有话说

山东省临沂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打击商业贿赂犯罪专项工作中,明确打击重点,运用情报信息、广辟线索来源,健全协作机制,主动出击,攻坚克难,成功破获了一批商业贿赂案件。据不完全统计,仅2006头8个月,经侦干警共获取各类商业贿赂犯罪线索31条,受理案件16起,立案1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涉案金额1.2亿余元。

2006年3月份,经侦支队根据情报信息员提供的信息,获知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的工作人员解某向他人索取贿赂为企业进行虚假注册登记。获此信息后,经侦支队立即开展了调查工作。经查,犯罪嫌疑人刘平在无注册资本的情况下,为使其临沂市利泰食品有限公司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向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中心的工作人员解某行贿13.5万元。解某即伙同非法代理注册的犯罪嫌疑人张某、郑某伪造了3000万元投资款的交款单据,在会计师事务所骗取了验资报告。解某即为刘平的临沂市利泰食品有限公司虚报注册资本3000万元,办理了营业执照。

针对有些商业贿赂犯罪嫌疑人有着比较复杂的社会关系网,案外因素多,查处难度大的情况,临沂市局经侦支队把一批重特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必要时支队直接出面办理。支队领导多次赴有关县区对案件进行督导,要求办案人员坚定信心、顶住压力、加大力度、办成铁案。2006年8月份,山东蒙阴县局经侦大队侦办了京沪高速公路蒙阴收费站张鹏受贿案。经查,2006年8月2日至4日凌晨,蒙阴收费站四中队中队长张鹏和社会人员勾结,收取贿赂8000余元,采用垫板的方法影响电子秤正常显示,造成过秤车辆重量显示过低,放行超载货车,给国家造成损失13万元。张鹏被刑拘后,四处找人说情,为给办案人员撑腰,支队长张明辉及时把该案向市局进行了汇报,并多次赴蒙阴经侦大队对该案进行督办,使该案侦破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