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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发展观的界定与科学行政发展观的培育

2007-01-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芮国强 我有话说

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与上海师范大学年前在上海联合召开的第四届全国行政哲学暨行政发展观研讨会上,来自高校、行政学院系统的60余位专家学者围绕行政发展观的界定及科学行政发展观的培育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

一、关于行政发展观的界定

与会者提出了两种观点。其一,作为行政观和

发展观有机统一的行政发展观是指对行政发展的基本认识和基本看法,是关于行政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的看法和基本认识、基本观点;其二,行政发展观是指导我国行政主体及行政实践活动全面、协调、持续、健康发展的观念、观点及理论体系,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方向,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关键,以准确界定政府职能为前提,全面、协调、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行政理论指导体系。尽管对于行政发展观是什么有不同的认识,但大家一致认为:一方面,行政发展观根源于行政发展;另一方面,行政发展观又能动地反作用于行政发展,自觉地指导行政发展,行政发展观决定着行政发展的程度、方向与道路。在既定的行政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上,行政发展观应当先行于行政发展,并贯穿于整个行政发展的过程之中。

二、关于当代中国行政发展观的选择与确定

与会专家学者提出了三种观点。一是认为当代中国应树立义务本位的行政发展观。义务本位行政发展观所倡导的义务体系包括政府的目的性义务、经济义务、政治义务、文化义务四个方面,其中目的性义务是根本,其他义务是实现目的性义务的手段和途径。它所倡导的价值理念包括:在经济、政治、文化领域,对效率与公平实行各有侧重的价值选择;在对权力的认知方面,强调尊权与限权的有机统一;在义务履行方式方面,强调他律向自律的自觉靠拢;在处理政府与公民关系方面,强调平等与协作统一的理念;在行政参与方面,坚持民主与秩序相结合的方向。二是认为可持续行政发展观是当代中国行政发展的首要选择。可持续行政发展观的核心是坚持以民为本,它从理论与制度上确立了正确处理“为谁发展”、“发展什么”和“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的基本依据。三是认为和谐行政发展观是当代中国行政发展的关键。有的学者从行政生态学的视角出发,在全面分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之中存在的行政不和谐现象后指出,构建和谐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路径。

三、关于科学行政发展观与公共精神的培育与塑造

与会者提出了促进公共行政现代化进程中公共精神化育与养成的四个方面对策: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和完善,二是传统公共精神资源的开新,三是公民社会的培育与公共治理实践参与,四是加强公共意识教育,提升公共理性水平。也有学者以公务员公共精神为切入点,在分析了公务员公共精神的含义、必要性和现实之中的缺失现象后,从法律法规保障、监督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加强教育与自律、营造文化氛围五个方面阐述了行政人员科学行政发展观的培育和塑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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