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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直属高校确保学校国有资产安全

2007-01-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练玉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19日电记者练玉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直属高校近期分别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及有关部门指示精神,从部分涉及高校资金安全的案件中吸取教训,全方位加强管理,确保学校资金安全,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直属高校领导班子一致表示:在高校的财务

与产业管理方面,学校领导班子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对国家和人民负责的意识,高度重视与切实加强对高校财务和产业工作的领导,在大额资金的使用上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慎重决策。与此同时,学校的监察与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对学校日常财务运转与资金往来加大监督审查力度,建立良性机制,在管好用好国有资产,保障国有资产安全的基础上,努力提高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益。

各直属高校对本校近年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回顾与检查。经检查,绝大多数高校领导班子能够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认真贯彻和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校内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问题上,坚持科学论证与集体讨论等规定程序。

据了解,各直属高校分别按要求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主管财务的副校长和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清查工作组,对本校近几年来校级财务及所属各级单位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清查。结果显示,大部分直属高校近年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资金安全管理机制,绝大多数学校在应收及暂付款、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定期存款、对校办产业投资及其他对外投资等清查范围涉及到的财务项目上未发现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和规定的行为。个别学校在清查中发现有小额应收款项未收回等情况,均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逐笔核实,责成相关负责人限期整改,有效地堵塞了漏洞,降低了财务风险。

各直属高校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清查及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同时,还出台措施加强对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维护。许多高校建立和完善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在管理上严格审批程序,在经营上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为了加强对校办产业的规范化管理,各直属高校还相继开展了对校办产业的自查与清理工作。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各直属高校对校办产业的清查工作是全面和富有成效的,多所高校在清查过程中及时发现和制止了企业违规投资与担保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并对部分严重亏损企业实施了关停措施,消除了存在的隐患,有效地规避了经济和法律风险,进一步促进了校办产业的健康发展,有效地维护了学校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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