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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为何债台高筑

2007-01-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田际明 我有话说

前几年教育产业化被热炒一阵之后,似乎偃旗息鼓了,然而许多高校却为债务所困,欲罢不能。据厦门大学邬大光教授的一项调查表明:公办高校贷款规模高达2000亿元―2500亿元。还有消息说,有的院校债台高筑,连利息也难以支付,更多的院校则是负债运转,十分困难。我认为这是教育产业化的后

遗症,影响所及,不可忽视。

这些巨额债务是怎样产生的呢?大概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前几年扩招后,确需扩大校区面积、增添教学和生活设施,这是可以理解的。另一种是追求豪华,甚至不惜工本,这就有点离谱了。梅贻琦那句名言“大学者,非大楼之谓,大师之谓也”已为人所共知,但校园建设上的攀比之风仍盛。

按说学校是不应当也无条件巨额贷款的,这是因为教育是公共产品而非私人产品,它主要是由政府提供的服务于人民大众的产品,而非通过市场交易而获得的商品,而学校就是从事教育的事业单位,它不同于企业,既无经营性收入,又无债务责任人,靠什么还贷呢?由谁承担责任呢?然而前些年银行竟敢放贷,学校竟敢借贷,有关部门竟敢批地搞基建,这就造成当前无力还贷的局面。

为了还贷最简便的办法就是扩大招生、增加学费。现在我国大学生的学费比1989年提高了25―50倍,这是纵向比较。若从横向比较,有人作过这样一个计算,日本大学生每人每年学费约合人民币11万元,居世界之冠,而我国每人每年学费约1万元,相当于日本的11分之1;但从学费在人均GDP中所占的比例来看,我国就比日本高三倍。这样高的学费造成严重的教育不公,使许多学生上不起学,使许多家长不胜其负担。

学费是学生培养成本的一部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教育部对学生培养成本规定为九项:即教职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业务招待费及其他,其中并不包含基建费。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基建项目应由财政拨款,而不是银行贷款,因此不应将还贷转嫁给学生和他们的家长。此外,在学生培养成本中,按规定学费只占25%,现在已达到30%左右。

为了还贷,各校还竞相开办各种实业,这是我国的独特现象;为了还贷,有的地方还允许置换校区,即卖掉较小的老校区,购买较大的新校区、建筑新校舍,致使一些新的问题出现,并可能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这对国家和学校都是重大损失。

综上所述,高校负债是普遍存在的严重问题,这显然不利于高校的健康发展,并潜藏着巨大的金融凤险。关于这个问题究其根源,是与前些年的教育产业化思潮密不可分的,当时许多人都以为教育也可以像商品那样经营,这是对教育性质的误导。所以当前还贷难的问题,学校、银行和政府有关部门都有一定的责任,需要有关各方齐心协力妥善解决。据说这个问题已引起高层的注意,有的地方政府已采取相应措施,希望尽快落实。为此各校也应积极配合,不应消极等待。

只有解决这个问题,使高校甩掉沉重的债务包袱,高校才能正常运转,从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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