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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领域清欠基本完成

2007-01-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杨亮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26日电记者杨亮今天从建设部中央媒体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自国务院决定从2004年起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至今,清欠工作的总目标已基本完成。

截至2007年1月19日,各地已偿付建设领域历史拖欠工程款1834亿元,占2003年底前竣工项目拖欠总额186

0亿元的98.6%。北京、天津、辽宁、上海、山东、浙江、湖北、安徽、广东、云南10个省(市)清欠比例达到99%以上。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的705亿元已偿付99.3%,有8个省(市)全部完成。2003年年底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05年春节前绝大部分已经偿清,历史陈欠基本解决。

建设部副部长黄卫在会上表示,目前清欠尚未完全结束,当前要全面完成清欠收尾工作。在解决好剩余历史拖欠清理的同时,从今年开始,清欠工作的重心将由清理“旧账”转向预防“新账”,相关部门将综合运用多种手段预防新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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