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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校贫困生将全获国家助学贷款

2007-01-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曾毅 我有话说

本报长春1月27日电2亿元与4.2万人,两组数字组合在一起代表这样一个意义――吉林省高校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将全部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吉林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在1月24日正式签署了业务合作协议,确定该行为吉林省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并以风险共担为原则,实施国家助学

贷款“吉林模式”。至此,吉林省助学贷款将首次覆盖所有42所公立高校。

吉林省省属公办普通高校现有在校生29万人,其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20%、特别困难学生约占10%。截至目前,吉林省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2.9亿元、资助在校大学生6.8万人。

与以往助学贷款实施机制不同,“吉林模式”是教育部门、高校和国家开发银行全面合作,实行风险共同承担的合作模式。开发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只对获利部分承担最大风险;吉林省财政除按规定贴息外,要按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总额的7%提供风险补偿金;高校作为最大受益者,对不可预期的贷款风险承担全部责任。

据介绍,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计划申请额度为2亿元,申请贷款学生4.2万人,这意味着只要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都能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

针对学生恶意违约、拖欠贷款的问题,新模式也建立了相应的管理激励约束机制。与此同时,吉林省通过进一步建立并完善高校助学贷款工作机构建设,加强贷款管理和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以有效降低不良率。高校将建立贷款管理信息系统,对学生贷款情况载入个人档案,对连续拖欠贷款超过一年且不与学校主动联系的借款学生,要将其姓名及居民身份证号码等报省教育贷款工作办公室,通过媒体予以公布,并输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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