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河北省沧州市近日出台规定:职工遭遇重大疾病、发生不可预见的事故等困难,可支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规定,重大疾病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职工家庭遇
有不可预见的事故、灾难,引起家庭大额资金支出,导致日常生活困难的,均可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据了解,在规定出台之前,职工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仅限于购房、还贷、退休、调离、死亡等情况。新规定的出台,可解决住房公积金长期“睡大觉”的问题,使其在促进社会保障方面发挥更积极作用,符合国家有关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