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经教育部批准,兰州大学成为2007年全国59所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高校之一。近日,该校制定出台了2007年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侧重选拔有特殊才能和培养潜能的优秀人才。
2007年兰州大学自主招生试点将在辽宁、河北、河南、山东、山西、江苏、浙江、甘肃等14个省市进行。自主招生规模
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招生名额不占用分配给各省区市的计划指标。据悉,该校2006年招生计划为4000名,2007年预计略有增加。5类应届高中毕业生可申请自主招生资格,其中包括: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以上者,或者获省级赛区三等奖两项者(其中一项必须为数学奖项);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奖者;具有文学、语言方面特殊才能,参加“新概念”作文大赛获得一等奖或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