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1日电记者胡其峰日前从卫生部获悉,为确保鼻咽癌、肝癌、大肠癌等癌症疾病的早诊早治,我国将开始实施《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鼻咽癌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肝癌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和《大肠癌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
《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提
高癌症的早期诊断率及早期治疗率;提高五年生存率,降低死亡率;提高技术队伍水平;完善筛查及早诊早治方案。《鼻咽癌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提出,将在广东省四会市和广西苍梧县鼻咽癌高发区开展筛查以及早诊早治工作。筛查对象为30~59岁当地居民,3年内每地累计筛查人数可达15000人。《肝癌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提出,在肝癌高发区江苏启东、广西扶绥开展肝癌的筛查及早诊早治工作。筛查对象为当地35-64岁的男性居民和45-64岁女性居民,每地筛查10000人。《大肠癌早诊早治项目技术方案》提出,在大肠癌高发区浙江嘉善、海宁开展大肠癌的筛查和早诊早治,筛查对象为40-74岁的当地居民。连续筛查3年,每地累计筛查人数18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