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理论周刊・学术)2007年1月9日发表的孔润年先生的《试论伦理学的基本问题》一文,对长期困扰伦理学界的伦理学的基本问题重新进行了界定和划分,读过该文后,令笔者钦佩之余,也产生了新的困惑和质疑。
首先,划分伦理学的基本问题的方法欠妥。划分伦理学的基本问题不应该与整个伦理学的体系分开。这
其次,对伦理学基本问题的看法欠妥。伦理学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相贯通的横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综合性学科。其基本问题不像基础理论学科的基本问题那样抽象,也不像应用性学科的基本问题那样具体,它介于抽象与具体、一般与个别之间,既与理论、学术问题的宏观抽象的一般特点相结合,也与人类的具体实践、具体行为相结合,融哲学、社会学、行为科学、心理科学等多学科为一体,并以人类对指导行为的规则的价值和意义的认识和探索为主题。孔先生对伦理学的基本问题的“一分为四”的划分,把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分为善与恶关系的道德理论问题、义与利关系的道德规范问题、知与行关系的道德活动问题、荣与辱关系的道德心理问题四个部分。这种“分解式”的划分,割裂了伦理学基本问题的统一性和完整性,没有反映出伦理学基本问题的特点和规律。从表面上看,这样划分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方便我们认识和研究伦理学的规律、特点和本质,实则让我们“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笔者以为,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应该是人的道德责任问题。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对自己四个方面的道德责任是伦理学的基本问题。其一,道德责任反映了伦理学最重要的特点。伦理学的特点是研究人类行为背后的价值。我们以善恶、正确和错误为标准来评价人类行为的道德价值。符合善的标准的行为就是有价值的道德行为,否则就是没有价值的反道德行为。人类的道德责任是人类行为价值的载体,评价人类的行为有无道德价值,就要评价人类的道德责任。一般说来,负责任的行为就是有道德的、有价值的行为,不负责任的行为就是低道德或者低价值的、无道德或者无价值的行为。伦理学里常常强调的自尊(不要说谎)、诚实(遵守诺言)、公平(共同分享)等道德原则,其实就是强调人的道德责任。其二,道德责任反映了道德的最重要的特点。道德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应该”或者“不应该”。进一步来说,按照道德原则做应该做的事情,不做不应该做的事情是人类道德行为区别于人类其他行为的标准。“应该”或者“不应该”都要通过人类的道德责任反映。应该反映在道德责任里,是积极的道德责任,不应该反映在道德责任里是消极的道德责任。人类的积极道德责任体现了人类的理性、和谐和真善美的正面价值,人类的消极道德责任则反映了人类自私、利己和文明堕落的负面价值。在社会中的所有人,都处于一定的位置,扮演一定的角色,与人的位置和角色相关的责任是衡量一个人对社会贡献大小的标准,尽职尽责的人对社会贡献大,失职失责的人对社会没有贡献。其三,从伦理学研究的对象看,伦理学研究的四种道德现象:道德理论、道德规范、道德行为、道德心理,都可以被人的道德责任所覆盖。道德理论研究道德责任的善恶问题,道德规范研究道德责任的准则问题,道德行为研究道德责任的对错问题,道德心理研究道德责任的心理发生机制问题。这样,孔先生的“一分为四”就合拢为“四分为一”,伦理学的完整性和统一性的本来面目也就得到了恢复。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对伦理学基本问题的认识应该结合伦理学的特点和规律进行,避免主观性和随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