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讲的是三个刺客的故事。
曾经有位文人说过:如果让他选择一个理想的生活时代,他就选择春秋战国。因为那是一个个性突出、充满浪漫色彩的时代。浪漫的时代,一切事情都会变得很有情调,很有戏剧性――即使是杀人。
曹沫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刺客,也是最成功的刺客。他首创了劫持人质的方法,并成功地与人质进行直接谈判,最终为鲁国争取了利益。奇怪的是,被劫持一方也并没有吃亏,齐国也因劫持事件而名扬天下,成为五霸之首。这是一个刺客与人质双赢的罕见事例。虽然至今仍有许多非刺客人士沿用曹沫的劫持手法,但由于劫持者与人质本身的技术含量都在下降,双赢的局面再未出现。专诸为刺杀而学习厨艺,当他的厨艺天下无双的时候,刺杀的成功使他的厨艺成为绝响。而荆轲则是一个演技派刺客,他最后的角色是刺客,最后的演出是刺杀;在莎士比亚戏剧般的情节中,他完美地演出了不完美的刺杀。
司马非马是一个写作风格非常独特的作家。他既有家传的国学功底(其父是国学大师章太炎的弟子),又有在香港当记者的经历,后来又在美国生活了几十年,因此他古今中外,兼收并蓄。在2003年出版的《怎样在美国生存》、2005年出版的《孔子》中,他用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去分析历史人物,用福尔摩斯的推理去推敲美国的社会,用玩世不恭的眼光去看待历史和现代,让必然的历史进程充满偶然性,使生活充满了黑色幽默。但是,在他的作品之中,在他蒙太奇式的明快风格下,却又隐藏着一种默默的忧伤和无奈,仿佛作者在描述自身感受。
这本书为什么叫“最后的刺客”?难道荆轲之后再无刺客了吗?刺客或许以后还会有,但是与春秋战国时代的刺客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
杀手和刺客有什么不同?杀手是为了利,是为了生存去杀人挣钱。刺客是为了名,是用自己的生死去改变历史的进程,从而实现自我的价值。春秋战国时代,群雄并立,各国为了生存和强盛,都以争取人才为第一大事。对人才的极端重视导致了人才的大量涌现。而人才辈出的时代也必定是一个个性奔放的时代、追求完美的时代、充满浪漫色彩的时代。所以,这个时代的人才,无论是谋士还是刺客,都充满了自尊、自信,傲立于世,真正是个士可杀而不可辱的时代。
秦一统天下之后,开始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度,人才的出路变为只有效忠君主的唯一出口了。人才依赖于君主的赏识,没有了独立性,就只能逐渐转化为奴才。虽然以后仍有花样百出的刺杀,但刺杀者是为了生存和利益,刺杀本身和刺杀者都变得乏味和单调。那种充满惊天动地戏剧性的刺杀和笑对生死豪气万丈的刺客还有可能再出现吗?
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小说虽然只是小说,但历史却留下了无限的惆怅。夕阳西下,窗外一片黄昏的凄美。
《最后的刺客》司马非马著上海文艺出版总社百家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