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的评估工作,就其本质而言就是评估主体―――评估者以一定的价值标准去衡量、对照高等学校部分的或整体的办学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对高等学校的办学工作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评估者是否具有科学的价值取向,是教育评估活动客观公正的前提和基础。
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条件下,高等教
―――评估最重要的目标不是为了证明,而是为了改进。与传统的鉴定性、终结性评估不同,现代教育评估越来越强调要把改进学校的教育质量作为主要的目的,更加强调评估的形成性功能,强调组织过程评估和“工作”评估。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的目的,主要不在于证明已经取得的“质量”,而在于帮助学校持续不断地改进其教学专业活动的效果,不断满足高等教育的利益相关人对高校人才培养活动的期望。高等教育评估的用意应当在于“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突出高等教育评估的诊断功能,以有利于学校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的改进和提高,使得学校的学生在一个长的时间段里能够真正受益。因此,在进行评估的过程中,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就要在详细了解学校的当前状况和发展目标的基础上,帮助学校总结提炼已有的办学成绩和经验,找出其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帮助学校找到问题的症结,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为学校健康发展提供有指导价值的反馈信息。
―――高等教育评估应当帮助学校建立有利于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环境和机制,帮助学校建立内部的质量保证体系。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条件下,高等教育的质量是一个"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的永恒追求。因此,各级各类的高等院校都必须处在永不停歇的发展与变化之中,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教育质量,适应外界需求的能力。在许多发达国家,评估不仅成为政府部门管理高等教育和民间组织进行研究和鉴定的手段,更是高等学校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重要举措。在我国的高等教育评估中,也应当更强调高等教育评估的自评和自律功能,使评估不仅成为政府部门实现管理的手段,也成为高校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途径。把学校的自我评估和同行专家的评估紧密结合起来,在自评和“他评”的过程中,帮助学校逐步建立有利于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持续改进的环境和机制,帮助学校逐步建立内部的质量保证体系,从而使其能够满足外界不断变化的、确定的和隐含的教育质量需求与教育目标。具体来说就是强调高等教育和高等学校本身的可持续性发展,突出学校自我评价的作用,除了考查学校的投入、过程及产出结果之外,还要考查学校的定位、指导思想、质量目标、资源配置方式等,重点考查学校是否建立了有利于目标实现的质量管理及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自我诊断与治愈体系,为学校相应制度的建立、有关环境的创设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
―――高等教育评估应当注重评估内容的全面性和整体性,同时考虑学校的特色。评估内容的全面与整体性有两重意思:首先,评估者应当把被评院校当做一个有机的处在不断变化发展中的整体来看待,不仅注重评估内容的全面性,更要注重学校发展的长期性;不仅要考察学校当前质量教育活动的投入、过程及其结果,更要考察学校的整体绩效水平和未来的发展趋势,考核学校的变化趋势、进步速度、质量改进的效率。其次,在评估的过程中,也要充分全面地掌握评估信息,尽可能拓宽获得评估信息的渠道,用数据和事实说话。同时要认识到,高等学校的魅力就在于它有自己的特色和特长,社会需求、学校规格、学科门类、学生个性是多样的,中国高等教育在投资主体、办学模式、体系结构、培养目标、质量标准等方面,愈来愈向多元、多层次发展。因此,虽然高校有共同的规律,但不应用一个模式、一套标准去评估所有学校,要通过有针对性评估来促进各个学校特色和特长的发展。
―――在高等教育评估中,被评估的院校是评估的主体,评估过程是一个双向交流的过程。评估应该是评估主体为了自身质量的改进与提高所开展的活动,而不是一个单纯由外界机构居高临下地对学校的教学质量审视和评判的过程,因此,被评估的院校在评估中处于主体地位,享有充分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而评估机构是一个协助评估主体总结工作绩效,分析优缺点,提供改正意见,帮助其更有效地实现自身目标的服务性机构。这样,被评估的院校才会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评估过程,评估者也才可能在充分了解学校情况的基础上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建议,评估过程才会成为双方就学校发展中积累的经验和出现的问题进行平等、坦诚交流和对话的过程。
当前,我国的高等教育评估事业正在向纵深发展,5年一轮的教学评估制度正在逐步形成,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是高等学校教学评估工作的基本思路。在高等学校评估工作逐渐铺开的时候,坚持科学的价值取向是高等教育评估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在科学价值取向的指导下所建立的高等教育评估体系,必将对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作者单位:东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