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筷子和牙签
在除夕宴席上吃得酣畅淋漓时,忽然想起上次去韩国期间有关吃饭的种种感慨,心里不觉“咯噔”一下。
在韩国吃饭,筷子肯定是那种钢筷子,牙签大多是那种塑料牙签。开始,我以为这仅仅是一种民族习惯而已。但是,连续地使用了10天之后,才突然顿悟:这是一桩非常
另外,我还认为,我们的现行法律所规定的范畴太窄了,法律既然是为国家的发展保驾护航,那么,就应当用法律的形式来限制木制筷子和牙签的使用。学学人家韩国人,大家都来使用钢筷子和塑料制牙签。如果我们真的有这样一条法律,那么,这条法律就是一条值得人们尊重的法律。而且,钢筷子也易于消毒,不大适于细菌生长,用起来即便是脏的,只要用餐巾纸擦试几下就可以达到消毒的目的,比起一次性木筷子要好得多,也高尚得多。我们为什么不学、为什么不用呢?
有关海鲜
在韩国,我游览了济洲岛。济洲岛是韩国也是世界上著名的风景区。在这个风景区里,我不仅看到了亚洲第一个流向大海的瀑布,同时还在瀑布的旁边,看到了吃海鲜的地方。有几个渔夫在瀑布下兜售新捕捞上来的海鲜,有鲍鱼、海参以及其他海产品,都是活的,他们给你切好,放在一个盘子里,配上作料,蘸着生吃。虽然有一点点腥,但非常好吃。
我在好吃当中,便开始反省起来:在咱们中国的某些沿海地区,你想吃刚从海里捕捞上来的野生海参和鲍鱼,几乎是不可能的,我们这方面的资源已经被捕捞得差不多了,倘若有,也是人工繁殖的。
我在济洲岛海鲜店就餐的时候,一个很普通的海鲜火锅,就是那种一人一份的小火锅,里面也有3只野生鲍鱼。其他的海产品,也都是野生的,非常好吃。他们说,济洲岛上的海鲜是非常贵的,汉城人专门到这里来吃海鲜,就像我们专门去三亚吃海鲜一样。这两年三亚我倒是常去,那里的海鲜比起济洲岛上的海鲜,有天地之别。想在三亚吃野生的鲍鱼,门儿都没有。而在济洲岛市内的普通海鲜店里,你可以看到大若手掌的野生鲍鱼,活的。他们讲,当地人三天不吃―顿生鱼就受不了。我就问:为什么你们这里会有这么多的野生鲍鱼?他们也回答不出来。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他们从未做过过量的捕捞。
晚上,我沿着海滩散步的时候,看到一些当地的工人,在海边用炭火烤鱼喝酒。我站在大堤坝上,离海水还有20米的距离,就可以看到灯光下的海水里面,有十几条大至半尺长的海鱼。
而我们的海边会看到这种情景吗?特别是我们的渔夫们,他们只要看见鱼,就会立刻都捞上来。我听说,我们现在还在出口海鲜――唉,别出口了,人家
的海鲜资源比我们多得是,也丰富得多。他们是先吃咱们卖的便宜的海鲜,而保留他们自己国家的。在这方面,我们应该有些新的措施了。
有关未婚证
朋友的女儿在三亚市的某家园购了一处房。看了图纸(房子正在建造中),又看了相应的购房条款,翌日就交了定金,并签了合同。当然,购房人还应提供必要的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单位的工资证明(这些均要求在购房人所在地的公证处公证)。同时必须办理相应的保险。按说,这就可以了。一切便在等待中了。
然而,几个月之后,售房处要求购房人再提供学历证明、未婚证明。而且,先期签的合同不算了,要再重签,需要购房人按手印才成。售房处说明,这些要求均为三亚市房产局与市银行之规定(显然是临时性的)。其他如按手印之类的好办。学历证明虽然画蛇添足,但复印一份亦还能做到。唯独麻烦的是“未婚证明”。
为开这个“未婚证明”,这个女孩子先跑了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的人说,我这儿只开结婚证或离婚证,还从未开过未婚证。根据你的户口,我们给你开一个未婚证明信吧。女孩子马上联系购房单位,对方却说,不行,必须是未婚证,而且还得是市民政局开的才行。或许民政局有未婚证?于是女孩子再跑到民政局。但她提出的要求把民政局搞糊涂了,并用怀疑的眼光看着这个女孩子:她要干什么呢?购房要未婚证明干什么?再说,国家从未有“未婚证”一说,是不是她脑子有什么问题?假如有“未婚证”,那其印制也属于国家行为,不是哪个基层单位可以自行做主的。
女孩子为了这个莫须有的“未婚证”,跑了七八次,仍然未果。再联系购房处,对方仍然坚持说,不行,必须要未婚证。
女孩子完全没有办法了。她甚至自己都怀疑自己到底结没结婚了,因为自己毕竟没有未婚证啊。
身处沿海城市,却未有海的襟怀,实在是不可理喻的事。
那么,似如三亚市领导的未婚女儿要开未婚证,能开出来吗?能不能具体指导一下?
太有趣了。我们常说政策是严肃的,想不到有关政策竟如此的幽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