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截至2006年底,全国657个城市中,已经有512个城市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占城市总数的77.9%,尚有145个城市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部要求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市、县,要在2007年年底前建立,并将在今年三季度对各地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
据建设部介绍,截至2006年底,全国累计用于廉租住房制度的资金为70.8亿元,其中2006年当年用于廉租住房制度的资金为23.4亿元,占1999年以来累计筹集资金的1/3。
当前,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仍有信阳、遵义、保山、固原4个地级城市,以及141个县级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仍有166个地级以上城市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比例;绝大多数城市还没有开始将土地出让净收益实际用于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低,与建设部要求有较大差距;部分城市还没有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档案,申请、审批、退出机制不完善;相当数量的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进展缓慢。
建设部要求,今年各地要把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纳入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拓展资金筹集渠道,加快廉租住房建设,规范廉租住房管理,切实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预计今年将新建廉租住房(包括新建廉租住房小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或者收购旧住房用于廉租住房共15万套,837.56万平方米。还将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范围,逐步把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扩大到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