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2月25日电浙江省监察厅等十部门日前联合发出《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实施意见》,大幅减少表彰活动,凡可以撤销的项目,坚决予以撤销;可以合并的,一律予以合并;对推动工作具有重要作用确需保留的项目,必须说明具体理由。
近年来,由于利益驱动等多种原因,一些地方和部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出现
浙江省的这一实施意见希望通过清理,使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明显减轻,以达到全面规范此类活动的目的。
据了解,浙江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举办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参照这一意见进行清理;党政部门共同主办、政府部门具体操作的项目也属于清理范围。但各级政府部门的党和工青妇组织举办的项目不列入清理范围。
这个实施意见还特别指出,以下项目一律予以撤销: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求基层、企业和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