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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将享“两免一补”

2007-02-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朱伟光 特约记者 朱伟华 我有话说

本报哈尔滨2月26日电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记者在近日召开的黑龙江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今年开始,该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与当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按照黑龙江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将对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在城市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也将与当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所需免费教科书资金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免杂费和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所在城市全额负担。

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改革顺利实施,黑龙江省统筹落实辖区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经费主要由省财政负担,占改革所需经费的87.5%。其中免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负担的比例为96.5%。该省确定的比例,是中部地区各省中最高的。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快捷的资金拨付制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同时,黑龙江省还安排资金同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实行边“免”边“补”,在全部完成改革的四年时间里,该省将累计投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61.7亿元。

另据悉,这次改革后,仅实行全省县镇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一项,就可减轻学生家庭年负担3.48亿元,生均年减负107元。加上对贫困生提供的免费教科书和对寄宿贫困生补助的生活费,可为农村初中贫困寄宿生年均减负630元、农村小学贫困寄宿生年均减负5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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