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哈尔滨2月26日电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记者在近日召开的黑龙江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从今年开始,该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将与当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按照黑龙江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
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改革顺利实施,黑龙江省统筹落实辖区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经费主要由省财政负担,占改革所需经费的87.5%。其中免杂费和补助公用经费负担的比例为96.5%。该省确定的比例,是中部地区各省中最高的。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高效快捷的资金拨付制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的同时,黑龙江省还安排资金同步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实行边“免”边“补”,在全部完成改革的四年时间里,该省将累计投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61.7亿元。
另据悉,这次改革后,仅实行全省县镇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一项,就可减轻学生家庭年负担3.48亿元,生均年减负107元。加上对贫困生提供的免费教科书和对寄宿贫困生补助的生活费,可为农村初中贫困寄宿生年均减负630元、农村小学贫困寄宿生年均减负5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