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8日电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今天宣布,自2007年3月至7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今天在公安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公安部门将逐步建立自行车编码制度,即由自行车生产企业编号,确定每辆自
公安部在今天还公布了《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奖励标准》,今后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最高可获奖励5000元。这是公安部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发布此类奖励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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