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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农民工的精神生活丰富起来

2007-03-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全国政协委员、民革江苏省委主委 冯健亲 我有话说

城市里各种娱乐场所和旅游景点越建越漂亮,然而农民工却很难享受到。他们生活在条件简陋的工棚里,基本上过着与世隔绝的“孤岛式”生活。目前,农民工的劳动时间普遍过长,劳动强度普遍过大,几乎没有业余时间和业余精力,也就谈不上什么业余文化生活了。

在城市里,农民工分布点多面广,流动性大,很难像

社区一样建立稳定的机构,但可以在他们中间建立“流动工会”、“流动党支部”等,完善组织系统。由这些组织发动农民工,利用现有条件组织一些娱乐活动,解决农民工精神生活贫乏问题。

有关部门应采取措施,建立完善相应制度,对于劳动时间和强度作出明确规定,保障农民工作为劳动者的权益。考虑到保护职工利益和提高劳动效率的需要,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也应为农民工提供娱乐设施。要高度重视对雇佣农民工的用人单位在居住环境、电视机配备等方面制定一定的标准,工地达到多大规模、有多少农民工,就要提供多少图书报纸、建设多少娱乐设施等,要允许将农民工文化消费的费用纳入生产成本。

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农民工业余生活的活动。要发动广大市民关心农民工,从心理上接纳他们,给农民工创造一个愉快的工作生活环境。允许农民工成立工会或“打工者之家”等组织,由他们组织农民工举办运动会、业余文艺演出等。专业文艺团体工作者要定期到工地为农民工慰问演出,电影发行公司也要组织人员,流动为农民工放映电影,逐步形成一个长期、可持续的有效机制,使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逐步变得丰富多彩起来,逐步实现城市化的协调发展。

要提高农民工的工资待遇,为他们改善精神文化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要将推行劳动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改善农民工的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落到实处。农民工精神生活问题,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多管齐下,才能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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