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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四次会议

2007-03-1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16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吴邦国主持会议。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决定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稿、关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表决稿

、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表决稿,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决定将物权法草案表决稿、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表决稿、关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表决稿、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表决稿、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表决稿,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决定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稿、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稿、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稿,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主席团常务主席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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