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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六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二○○七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2007-03-1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7年中央

预算。(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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