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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再次要求查封网络电视台

2007-03-1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记者白瀛)日前,广电总局下发通报,要求各地广电行政部门对一家自称为“中国国际中文电视台”的网站非法新闻采访活动进行严惩,这已经是自去年底以来广电总局要求严惩的第8家网络电视台。

通报说,最近,这家自称为“中国国际中文电视台”的网站在各地非法建立记者队伍进行新闻采访活动,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广电总局39号令)第六条等有关规定,情节严重,各地广电行政部门要依法予以严处。与此同时,各地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加强对节目来源的审查,提高警惕,防止非法“网络电视台”的节目通过广播电视进入家庭。

2006年12月25日,广电总局就曾下发通报,要求查处非法“网络电视台”,当时被列入黑名单的有“中国国际网络电视台”、“中国国际传媒网络电视台”、“中国国际经济电视台”、“中国网络电视台”、“中央网络电视台”(1)、“中央网络电视台”(2)、“中亚网络电视台”。当时通报称,这些非法“网络电视台”,有的擅自在互联网上从事包括频道播出、自办新闻节目等在内的视听节目传播活动;有的公然在各地设立分台和记者站;有的公开参加各种媒体活动(包括广电部门组织的活动),以电视台的名义在刊物上发布消息;还有的甚至伪造《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国家有关部门的批文,以此四处招商引资。

当时通报要求,广电系统内各机构,不得与非法网络电视台进行业务合作,不得邀请非法网络电视台参加所主办的各项活动(包括研讨会、论坛、展览、庆典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与刊物不得对非法网络电视台的业务活动进行报道和为其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记者18日晚登陆以上8个网站,除“中国国际网络电视台”已不存在,“中央网络电视台”(1)和(2)的网址已变为其他内容,其他5个网站仍在继续运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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