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强:从文化的角度看,个人、社会行为是否节俭、有没有节约意识,可以视为个体或社会群体的文化意识和文化现象,我们中国人传统上推崇的节俭、节约,可以称之为节约文化。从内涵上说,节约文化是一种生活态度,也是一种生活方式,还是人们关于节约的认识、观念、规范和与之相适应的生活方式、执政理念及社会评价等。
建设节约型社会,本身就透着一种文化精神。节约文化作为人们关于节约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与之相适应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是构建节约型社会的强大精神动力与智力支撑,是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深层次软件要素。
节约文化的优秀成果就是节约文明,主要指产业政策、循环经济、节能措施和价值观念等方面达到的文明高度。只有社会成员把节约的内在要求体现在各个岗位上,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节约文明的内涵才是完整的。树立节俭意识、节约观念,倡导节约文化、节约文明为内容的节约文化建设,是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基本内容和关键环节。让节俭的思想意识在灵魂深处扎根,让节约的良好习惯在骨子里养成,让节约文化成为持久的节约文明,节约型社会就指日可待。
记者:您在您的课题研究结果中曾经强调,节约文化不是一个单一的、简单的东西,必须当作一个体系来予以考虑,而且适应节约型社会建设的需要,应该加快资源节约文化体系建设。您设想的这一文化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郭强:在经济快速发展、资源紧缺的今天,节约应主要针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合理配置资源和科学、理性消费等问题。所以首先要建设节约文化的法规体系。构建节约型社会的法律体系是节约型社会规则(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节约型文化的基本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这两部法律的实施,使我国的环保和节约工作开始走向法制化轨道。但在总体上,我国节约资源方面的法制化程度尚较低,作为主体法的《资源综合利用法》至今未能出台,诸如《节材法》、《节水法》、《反浪费法》等都还是空白。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立法,为节约型社会建设提供完备的法律依据。
其次,要建设节约文化的制度体系。建设节约型文化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框架,从宏观层面讲主要是资源优化配置及合理使用的制度,从微观层面讲主要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和规定。特别要强调的是,要用市场机制来调控社会资源,通过市场竞争机制来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通过价格机制来调整余缺,把资源节约的受益受损规定到个人。
政府需要建立许多同节约型社会相适应的制度和机制。比如对资源性产业实行公平准入,突出资源效率指标和最低技术标准;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的管理和考核制度;在生产、包装、消费、废物处置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控制指标;建立能源资源审计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制度安排上,一方面要使生产者和消费者自觉节约,珍惜资源;另一方面,要通过处罚让每个人羞于浪费、不敢浪费,并为浪费承担责任。
记者:国人节约意识的形成、节约习惯的养成,对于节约型社会建设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它们在您所称的节约文化体系建设中应居于何种地位呢?
郭强:要形成以规则(规范)为核心的节约文化体系,必须增强人们对节约的道德认同与意识自觉。因此,我们在建设节约文化的建议中,一直十分强调要建设节约文化的习俗体系,这也是节约文化的基础部分与特别重要的部分。我们中华民族历来具有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当前,随着我国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逐步确立,节约更加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和重视。要倡导树立节约资源的社会意识与社会风气,让节约习俗发挥出其约束力。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做起,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节俭、适度消费的理念,逐步形成节约、文明的行为模式,从而使节约成为一种习惯、一种风尚、一种道德,进而成为一种文化、文明,渗透到人们的血肉之中。
从观念层次来讲,各级党委、政府、各种机构包括媒体都应采取综合措施大力树立节约意识,要破除节约与己无关、微不足道的观念,树立“节约资源、人人有责”的意识;破除节约只是权宜之计的观念,树立节约是长期战略需要的理念;破除过度消费或炫耀消费等消费主义的消极观念,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要努力形成在发展中节约、在节约中发展,以发展促节约、以节约促发展的理念。
郭强,1965年9月生,河南虞城人,社会学博士,华东理工大学都市文化与现代化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人文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社会学知识行动论和应用社会学的教学科研工作。近年来出版学术著作1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对节约型社会建设多有研究,主持国家发改委项目“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理论与实践(案例)研究”、“2006年中国节约型社会建设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