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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一次申请可获两个认证标志

2007-03-2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21日电(记者王小润)日前,中标认证中心与美国环境保护署正式签署了中标认证中心节能认证与美国环保署能源之星协调互认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就节能认证技术规范和节能认证实施程序的协调进行合作。

在谅解备忘录的框架下,双方在对中美节能产品现状进行调研分析的基础上,选择部分产

品进行试点,开发相互认可的统一的节能认证技术规范,协调认证实施程序,实现企业一次申请,获得两个认证标志,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协调互认的产品范围。

有关分析人士介绍,这项合作不仅可以进一步促进中美双方在能源效率领域的合作,为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作出贡献,同时也有利于中美双方节能产品的自由贸易。

这是美国环保署第一次与国外机构正式签署协调互认谅解备忘录,标志着中国的节能产品认证工作,已经得到了国际同行的认可。

中标认证中心是负责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的国家级认证机构,隶属于国家质检总局系统的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负责中国“节字标志”认证的管理和实施。“能源之星”是由美国环境保护署和能源部共同推广实施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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