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人有合适的衣服,却没有合适的椅子。
美国疾病控制中心最近公布的一份报告称,目前,65%的美国成年人患有肥胖症或体重超标
美国体型和体重歧视协会主席柏格女士表示,在日常生活中,公共设施往往不适合体型庞大者使用,如狭窄的旋转门、扶手椅、出入口、通道以及洗手间。体重超标的人还可能被医疗和人寿保险公司拒之门外。在当前美国文化崇尚减肥和健康的年代,人们对那些体重明显超标的人存在很深的偏见,这越来越成为他们求职、晋升的障碍。
美国雷德求职中介公司的一项调查表明,这种歧视首先来自雇主,75%的公司高层不喜欢肥胖的雇员形象。人力资源经理在筛选求职者时,经常会产生一些不合理的、先入为主的假设,如认为胖人太过激进、缺乏自律、难以相处、工作效率低以及做事缺乏决心和信心,因此在还未和本人面对面交流之前,就可能武断地把他们排斥在外。来自客户方面的偏见也会影响胖人的就业。一些客户或顾客不喜欢与胖人打交道,不愿意到他们服务的商场买东西等等。公司在招聘员工时也会考虑这些因素。
即便胖人找到工作,他们的薪水往往比较低。据相关数字统计,体型肥胖的雇员,薪水比正常员工的薪水要少4.5%。一项对2000名肥胖成年人的调查显示,胖人不容易得到升职和加薪的机会,3年来,他们的工资增长幅度要比体重正常的人低6%。
公司的理由往往是:肥胖雇员由于行动不灵活,工作效率比较低;他们时常会因健康问题而请假,影响工作;公司为肥胖雇员所付的保险费高于正常人。于是有些公司就以减少肥胖员工的薪水来做补偿。另外,雇主有时会刁难他们,就算他们工作表现出色,也常常会遭到降职、甚至被“炒鱿鱼”。
体型和体重歧视协会指出,很多雇主认为胖人的工作能力和效率低下的观点是错误的。决定考核、加薪、升职、降职和解雇的唯一合理判断标准,是工作上的表现,不该单凭体重就对其能力下定论。公司决策者应克服他们自己的偏见,按员工的工作能力和表现、而不是体型和体重来雇佣、提拔和留住人才。胖人应与体重正常的人一样,享有公平、平等的权益。
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美国各地出现了不少“胖子协会”。他们的口号是:“胖子无罪”。胖子不能因为胖而受到社会的歧视。要是哪个胖子因体重原因被公司解雇,他们通常会将雇主告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