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22日电(记者冯永锋)日前,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自然之友等21家国内环保组织联合发出“绿色选择”倡议书,呼吁消费者利用手中的购买权,不消费超标排污企业的产品,压缩超标排污企业的生存空间,促使企业改进其环境行为。
21家环保组织收集到的、公开披露的污染超标排放企业已接
北京地球村环境教育中心主任廖晓义宣读了“绿色选择倡议书”。她说,绿色选择也是绿色消费的一种形式,今天,我国消费者已具备了绿色选择的条件,因为市场中多数产品常常有多种品牌可供挑选;政府环境主管部门近年来加大了环境信息公开力度,企业的不环保行为,消费者很容易通过各种渠道获得。要想督促污染企业尽快改邪归正,消费者能做的事,就是不购买污染企业生产的产品;而这样做,并不会影响消费者的生活水平。
国家环保总局环评司副司长牟广丰说,企业对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有重大作用,但企业没有权利向社会转嫁其环境成本,没有权利违反环境法规。一些企业造成了恶性的污染事件,假如其产品仍旧在市场上热销,就会给企业传递扭曲的市场信号,鼓励它们降低环境标准,默认其市场竞争力通过减少环保投入来取得。而生产过程的污染,最终损害的是公众的健康、环境的质量。源自消费者的“绿色选择”,除了直接督促企业负担其环境义务之外,还能够协助各级环境部门更有效地对污染源进行管理;可以建立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让负责任的企业赢得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