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启用

2007-03-2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22日电(记者王小润)由于缺乏统一的出境游合同文本,导致旅行社和旅游者的纠纷不断,这种局面将在今后得到有效缓解。日前,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同时宣布该示范文本将从发布之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出境游示范文本明

确了出境游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加大了对旅游者和旅行社合法权益保护的力度、约定了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确了双方的违约担责范围和担责方式、约定了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倡导旅游者理性维权、明确了争议解决的途径,具有指导性、规范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点。

国家旅游局副局长张希钦表示,出台“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是深入开展诚信旅游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和净化出境旅游市场的治本之策,也是维护旅游者和出境组团社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国家旅游局要求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各出境组团社要充分利用示范文本,规范、平衡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避免霸王条款,有效减少合同纠纷。各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把推行示范文本与加强出境旅游市场行业管理结合起来。此外,各出境组团社要以此次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推行为契机和手段,促进本企业的诚信经营、诚信服务。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