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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产品生产有禁区

2007-03-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郑晋鸣 通讯员 刘桂清 我有话说

本报南京3月23日电自今年起,江苏省将首次划分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的区域将禁止种植蔬菜等农产品,以此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近年来,食品安全隐患成了人们关心的话题。为了让百姓吃得放心,江苏省按照国家《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根据农产品的品种特性及农产品

产地环境监测结果,分析生产区域的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科学规划,划分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以此杜绝有公害农产品流入市场。

江苏省将在全省农产品产地设置监测点,随时关注污水灌溉区、大中城市郊区农产品生产区、重要农产品生产区等敏感度比较高的地区的水体、土壤、大气等各项指标,一旦发现有指标超出警戒线,该地区就要被列为“禁区”。同时,江苏省农林部门有关人员告诉记者,农产品的生产区域和禁止生产区域并非一成不变,凡通过整改,安全状况得到改善并符合相关标准的禁止生产区域,经江苏省农林部门核实调整,可允许种植蔬菜等农产品。

江苏省农林部门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具体方案正在报请江苏省委批复,新措施将在年内尽早实施。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后,当地农业部门不得改变耕地、基本农田的性质,不得降低农用地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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