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两会期间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特别强调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3月16日,温家宝总理在答中外记者问时强调“政府工作人员除了当好人民的公仆以外,没有任何权力”。这些话掷地有声、声声入耳、耳听心受。
政府与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群众是公共权力的所有者
公仆意识是共产党人执政为民的本质体现,我们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忘记这一点。近年来,有少数领导干部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经受不住执政考验,有的甚至滥用权力走上腐败犯罪道路。有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权力观“错位”,把权力当做个人飞黄腾达、光宗耀祖的途径;有的人在道德操守上不佳,利用职权追求享乐,沉溺于物质享受。有的党员干部把党纪国法抛在脑后,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从而走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
当好人民的公仆,就要把握好“权为民所用”这个核心。当好人民的公仆,心里就得时刻装着人民,首先解决好权为谁所用的问题。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有利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反之,就会损害党和人民的事业。在权为谁所用、权为谁所掌的问题上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80多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带领人民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创造出举世瞩目的辉煌业绩,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对人民群众怀有赤子之情。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一个执政党,只有把根深深扎在人民之中,才能赢得人民的衷心拥护和支持。所以,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干事创业的舞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把工作的着眼点放在民生上,放在为民解难造福上,心里装着人民,增强公仆意识,当好人民公仆,这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