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以满足广大社会成员的基本公共需求为目标,加快建立公共服务体制,是协调改革进程中各种利益关系的根本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体制保障。
我国正处在从初步小康向全面小康社会过渡、从生存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转变的关键时期。改革开放28年来,通过初步建立
――全面把握公共服务体制的基本内涵。公共服务体制是指以政府为主导、以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为主要任务、以全体社会成员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为基本目标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建立公共服务体制,就是要通过党和政府的力量实现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使公共政策能够有效地克服市场经济的某些缺陷。现实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表明,改革不仅需要解决好私人产品供给的体制机制问题,还需要解决好公共产品供给的体制机制问题。实践证明,市场可以在私人产品上发挥很好的作用,但在公共产品领域中往往会出现“市场失灵”。“公共服务市场化”不仅难以解决公共产品短缺的问题,还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为此,建立公共服务体制,能够妥善地协调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关系,使政府能够迅速回应利益主体多元化带来的挑战,为提高公共治理水平提供制度保障。
――公共服务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二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我们不仅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市场化改革来做大“蛋糕”,还需要通过建立公共服务体制来分好“蛋糕”。必须看到,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是建立公共服务体制的基本前提,建立公共服务体制可以使市场化改革获得更为广泛的社会支持。二者相互关联,相互促进。因此,为了应对经济社会转型带来的种种挑战,我们还必须从实际出发,一方面要加大改革力度,另一方面应及时确立改革攻坚的新目标。
――从体制机制入手,解决全社会公共产品短缺的问题。从改革实践看,公共服务短缺的问题不仅是总量不足、结构失衡等问题,其根源在于体制机制不健全:一是公共服务供给中没有形成规范的分工和问责制,在事实上造成了公共服务指标的软化;二是没有形成公共服务可持续的财政支持体制,财政功能性支出比例最大的仍然是经济建设性支出;三是城乡二元分割的公共服务制度安排,进一步拉大了城乡实际差距;四是尚未形成公共服务的多元社会参与机制和有效的监管机制。“十一五”时期,要切实地解决公共产品严重短缺的矛盾,应当从这些方面加快改革步伐,逐步构建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体制。
――建立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的干部政绩考核制度。当前的干部政绩考核制度还不能够完全适应公共服务体制建设的需要。一方面,我国现行的干部考核指标体系中,经济建设等指标比重较大,某些时候GDP指标甚至对干部的升迁“一票否决”;另一方面,现行干部政绩考核制度很难反映老百姓的声音。今后,应增加基本公共服务在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中的权重,把群众满意度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因素。在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过程中,要防止和克服哗众取宠的形式主义、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应当针对公共服务的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建立符合公众公共服务需求的表达机制,使广大群众的评价成为影响干部升迁的重要因素。(作者系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