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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下“十一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

2007-03-2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3月27日电(记者董峻)中国防治荒漠化协调小组组长、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27日与沙化土地面积大、防治任务重的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人签订了“十一五”防沙治沙目标责任

书。

根据各地近年来沙化土地治理情况、财力状况和科技水平等因素,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明确了12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自在“十一五”期间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的任务指标。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辖区内防沙治沙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为防沙治沙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防沙治沙主要责任人。

责任书要求,各地在本级财政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项用于防沙治沙工作,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逐年增加防沙治沙资金投入,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从2007年起,每年要将防沙治沙年度工作情况向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责任书还对沙区林草植被的保护、防沙治沙工程项目的实施、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沙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执行、沙化土地的监测等作出了相应规定。

贾治邦强调,国家林业局要强化检查监督措施,确保责任制度落到实处。督促各省区根据全国防沙治沙规划,尽快编制各自的防沙治沙规划。抓紧研究制定考核办法,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抓好年度检查和阶段评估。对各地防沙治沙目标责任书执行和任务完成情况、质量检查结果及总体成效评估结果,将向全社会进行通报公布。抓好重点工程建设,保质保量完成重点工程项目年度任务和规划任务。加大扶持力度,为地方完成防沙治沙任务、实现既定目标创造条件,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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