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东京3月27日电(记者严圣禾)日本最高法院27日就停滞了20年的“光华寮”诉讼案作出判决,驳回了大阪高等法院作出的台湾胜诉的二审判决,将此案退回京都地方法院重新审理。
日本最高法院第三法庭的藤田宙靖审判长在宣判时说,在1967年台湾作为中国的代表提起了诉讼,但根据1972年的日中联合
光华寮是日本京都市内的一栋中国留学生宿舍,二战结束后一直由我国爱国华侨和留学生管理和使用。1967年台湾当局向京都地方法院起诉要求爱国华侨退出。后来,京都地方法院和大阪高等法院都认定台湾方面拥有光华寮的所有权,要求我爱国华侨限期退出。华侨方面则于1987年向日本最高法院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