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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要求加大异地审理力度

2007-03-2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28日电(记者袁祥)在当前的司法和社会环境下,老百姓打“民告官”的行政官司压力大、难度大,不少群众既对法院是否“官官相护”、能否秉公执法心存疑虑,又对获得公正裁判充满期盼。为防止和排除地方非法干预,最高法院强调推进行政案件管辖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加大行政审判的指定管辖、异地

审理力度。

影响行政审判工作发展的因素中,司法环境仍然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最高法院院长肖扬在第五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表示:“各级人民法院要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支持,切实解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非法干预行政审判的问题,克服行政审判中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于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审判和执行行政案件的行为,要及时向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情况,取得支持。”

肖扬表示:要积极推进行政案件管辖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审理行政案件提供制度保障。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经原告申请、基层人民法院提请或者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可以由中级人民法院将案件指定到本辖区内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审理,实行异地管辖。

他说:“行政案件管辖制度的改革,可以起到以较小的代价,解决长期困扰行政审判问题的作用,对于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审判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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