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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献策

2007-03-2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部分执法部门应改变以罚代管

当前,一些执法部门的管理就是发现问题进行罚款。罚款是执法手段之一,但不是全部,轻易罚款只会让执法简单化、粗暴化。以罚代管会使行政相对人产生对执法的抵触心理。因此,部分执法部门“以罚代管”的执法思路应改变。

民进会员、杭州

市上城区工商联副会长陈玉珍建议:改罚款型为指导型。职能部门平时要主动宣传、指导、提醒企业容易碰到的、容易犯错的、不太清楚的事项。以劝代罚,实施初犯告诫制。对重犯的企业可以实施相应的处罚。罚款收入要与部门利益脱钩。再就是改收费型为服务型,这样做的效果会更好。

完善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机制

目前,全国各地惠农资金发放多采取“一折通”,在补贴发放过程中出现了部分乡镇惠农补贴资金到位不及时、补贴资金效果不明显、补贴对象欠公平等问题。

民革嘉兴市委员会主委、嘉兴市政协副主席沈乾建议:简化补贴核定程序,为降低补贴发放的成本,应集中统一发放各项补贴资金,一次性完成相关程序,一次性打卡发放。将农机补贴、良种补贴、粮食直补等几项补贴合并为一项补贴或称粮食补贴,主要以出售商品粮的农户为补贴对象。这样,补贴资金就可通过财政部门在指定的乡镇农村信用社开设专户,农民凭售粮专用发票到所在乡镇的农村信用社领取补贴资金。要建立粮食播种面积统计台账,做到有据可依。

加强监管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近年来,一些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良知,滥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物而引起食品安全问题。新的、更具威胁性的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暴露出有关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业缺乏监管而造成的严重后果。

浙江省医科院药物所副所长杨华和民革浙江省委会特约信息员金雨亭建议:依法取缔无照无证食品加工业,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将粮、肉、蔬菜、水产品、饮料、儿童食品以及保健食品等作为监管的重点,切实解决上述食品抽检合格率不高的问题。

贵州可重点发展食用菌产业

食用菌是继动物食物和植物食物之后的第三类食物???菌物食物,发展前景广阔。贵州拥有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有丰富的食用菌栽培原料,在福建、浙江等省,食用菌年产值已上百亿元,而贵州不足二十亿元。

民进贵州省委会建议:依托贵州省各地方农业主管部门和蔬菜办公室等部门,对食用菌产业进行系统规范管理。允许食用菌项目申报农发项目、星火计划项目、科技创新项目和扶贫项目。对食用菌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审批,发给菌种生产许可证和菌种经营许可证。制定贵州食用菌行业的各项标准和规范,包括《菌类园艺工》的培训规范。

城市绿化可以“见缝插绿”

近年来,许多地方不断加强城市绿化工作,但一些地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还存在整个城区绿化工作标准不够高,园林规划设计的艺术性、生态化水平不高,一些单位进行简单“圈地”式绿化,形成绿地与人争活动场地等问题。

河南省焦作市政协赵玉辉建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合理均衡地安排绿地数量和布局,从根本上避免以“拆除”和“让位”带来的重复建设和资金浪费问题。鼓励“见缝插绿”,重视居民聚集区的公共绿地建设,提倡和鼓励市民“见缝插绿”,大力开展认养绿地和认建绿地工作,积极开展庭院绿化活动,最大限度地消灭绿化盲点。

加强对失地农民补偿安置费监管

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工业占地和城市建设用地不断增多,失地农民数量也相应增加,尽管采用了货币补偿、就业安置、建设农民安置小区等多种方式,给失地农民做了妥善安置、补偿,但由于一些政策不完善、补偿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等因素影响,大部分失地农民无法恢复失地前的生活水平。

四川省政协委员、民盟成都市委副主委兼秘书长周浩建议:加强对失地农民土地补偿安置费的监管,完善失地农民社保体系;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增强失地农民培训的实效性,提高就业能力;采用多种方式扶持、鼓励失地农民自主创业,拓宽就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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