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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实行城镇“一户一房”制度

2007-03-2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全国政协委员、中建总公司学术委员会主席陈祥福 我有话说

  住房是人们的基本生存权之一,也是社会最基本的保障之一。我国房改取得很大成绩,但也出现一些问题。比如房改由“全民租房”,突改为“全民买房”,住房市场化。这样没有任何过渡和理论、政策研究准备,尤其是对其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没有制定预警方案和措施。

由于整个宏观经济发展由“又快又好

”向“又好又快”转轨到科学发展,地方和中央财税不平衡,银行存贷差和上市,人民币坚挺升值,进出口顺差,货币流动过剩等多种因素造成房地产热,出现了“全民买房”、“超前消费”、“富人炒房”、房价居高不下的不规范现象。尽管国家先后两次进行大力度调控,且措施有力;其结果房价还是“且调且升”。如果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地方政府积极配合,应该说能够达到降房价的预期目的。

怎样才能让广大工薪阶层买得起房,我认为可研究、实行城镇“一户一房制”办法,即“一对夫妻拥有一套住房”,这样能对降低房价有促进作用:

首先,要制定“一户一房制”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一户一房制”的健康实行。

其次,对房改房进行全面检查,对“一户多房”违规超标房,甚至有的是“儿子房”、“孙子房”,要按市场价和新的税制重新核算处理。严格按有关政策,保障房“一户一房制”实行,控制每户的标准。

再有,对房改房(政策保障房)中的违规房,可采取政府回购等多种办法,让更多的人有房住。

还有,对拥有商品房的“一户多套”者,亦可采用法律和税收的办法,使之乐意卖房。

第五,土地是不可再生的生存资源,分配要尽量合理、公平、公正。

最后,实行“一户一房制”后,严格实行“一对夫妻住一套房子”。购买“保障房”者应控制在60平方米到80平方米,购买商品房者可用税收适当控制,购买别墅者应实行更严格的税制。

按照“一户一房制”实行,应该说房价可以下降,闲置房率会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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