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朵金花”之一:幸福梅林
没人相信这是农村,都认为它是公园。3月初,记者采访了乡村旅游的典型、被称为“五朵金花”的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圣乡,为这里村民的富裕、环境的优美、
从单户经营到“连横时代”
我国的乡村旅游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1987年,成都郫县农科村的农民,利用自己的庭院、堰塘、果园、花圃,吸引城镇居民前来度假休闲,附近农民纷纷仿效,“农家乐”从此闻名遐迩。开始,还停留在“吃农家饭、住农家屋”,解决农村的就业问题,让农民增加收入阶段。真正的变化发生在2003年以后。人们意识到,“农家乐”的发展要走规模化经营的路子,同时提高文化品位,满足不同消费人群的精神需要,让它成为城乡民众文化活动的场所,成为民间文化的传播之地。三圣乡的“五朵金花”就是这样做的。
“五朵金花”其实就是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圣乡的五个小村子。这五个村子,各有特色,红砂村搞的是“花乡农居”,幸福村搞的“幸福梅林”,驸马村搞的“东篱菊园”,万福村搞的“荷塘月色”,江家堰村搞的“江家菜地”。
锦江区现有340多家“农家乐”。其中320多家在三圣乡。乡党委书记介绍说,“三圣乡曾是全区最穷的乡之一。4年以前,这个村子里的路都是泥路,各处乱糟糟一团。转机出现于2003年。当年10月,成都市利用三圣乡红砂村农民种花的习俗,在这里召开了四川省首届花卉博览会。当时,红砂村一下子涌进来100多万游客。受此启发,我们以花卉产业为载体,将红砂村打造成乡村型开放公园,把成百家“农家乐”组合起来按照大型生态休闲空间打造。“农家乐”变成了乡村生态旅游公园中的旅游服务点。”
去年,“五朵金花”接待海内外游客746.9万人,收入1.9亿元。村民年人均纯收入从2003年的4426元增长到7306元,收入增幅超过了成都市城镇居民。
成都市旅游局局长杨小英介绍,农户们在发展乡村旅游中找到了适合自己就业的岗位。2006年,全市乡村旅游直接吸纳农村就业人员8.7万人,带动相关就业43.5万人,其中70%以上就业人员来自农村剩余劳动力。“村姑”变导游,“农夫”变“老板”,他们在从业中找到了自信,增强了自豪感。一些山区农户经营乡村旅游以后的年收入比没有经营乡村旅游时平均高出1―2倍,最多达3倍,城区周边村镇乡村旅游收入占农民全年收入的75%以上。2006年,全市“农家乐”达到7895家(其中星级“农家乐”453家),实现旅游接待收入12.6亿元。目前,在政府引导下,乡村旅游市场越做越大,“农家乐”聚零为整的趋势相当明显。“五朵金花”的发展模式,就代表了这一趋势。
沐浴着“以游促农”的阳光
“五朵金花”的发展,只是乡村旅游诸多模式中的一种。它的盛开,得益于各级政府实施的“以游促农”决策的大背景。
早在2001年,国家旅游局就把推进农业旅游列为该年旅游工作要点。2005年1月,正式公布了首批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到2006年,由国家旅游局在全国倡导的创建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已达359家,遍布内地31个省区市,覆盖了农、林、牧、副、渔及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等农业领域。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说,2006年被确定为“中国乡村旅游年”,提出了“服务大局,以游促农”的新要求,确定了三个新目标:每年要新增农村旅游就业人数35万人,确实就业150万人,每年旅游从业农民服务人均纯收入增长5%;在全国建立100个农业旅游特色县,1000个农业旅游特色乡镇,10000个农业旅游特色村,使农村旅游业更加规模化。
截至目前,我国已建成的两万多个旅游景区(点),一半以上分布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全国乡村旅游景区(点)每年接待游客超过3亿人次,旅游收入超过400亿元;“五一”、“十一”和“春节”三个旅游黄金周,全国城市居民出游选择乡村旅游的约占70%,每个黄金周形成大约6000万人次规模的乡村旅游市场。
目前乡村旅游大体有10种模式:包括以成都市三圣乡为代表的乡村旅游度假型;以湖北省秭归县周坪乡为代表的依托景区发展型;以云南腾冲和顺镇为代表的旅游城镇建设型;以贵州省凯里市三棵树镇南花村为代表的原生态文化村寨型。
成都在乡村旅游发展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党委总揽、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产业支撑、农户主体”的工作格局,采取了“共炒一盘菜,各进各的油盐”的策略,把发展乡村旅游纳入全市发展统一规划,由相关部门牵头,分别解决了路网、通讯、引水、供电、供气等乡村旅游发展基础环境和服务功能配套问题。同时还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办法,提高农民素质。成都市旅游局专门请来了文化专家,指导农民待人接物及对房间的装修、布置,请来星级宾馆的领班教他们如何摆台、上菜、泡茶,请来的厨师免费指导村民炒菜做饭,农民由此学到不少本领。城乡交融和“城乡一体化”的推进,在不知不觉地改变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精神面貌。红砂村、郫县农科村、邛崃平乐镇,分别获得“全国文明村镇”和“国家环境优美镇乡”的称号。
健康发展紧迫而且重要
乡村旅游在发展中也面临着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城市化倾向严重、市场开发混乱、基础设施建设明显不足、策划和管理人才匮乏,以及农民素质不适应现代旅游服务要求,农村分散组织与现代旅游服务规模化经营之间差距较大等,有些地方搞大拆大建,已经严重损害了原生态的自然景观和历史景观,还有些地方把乡村旅游当成了灵丹妙药,一哄而上,完全放弃了农业生产。解决这些问题,亟须加强政府部门的主导作用,从全局上加以调控和引导。在这个背景下,国家旅游局、农业部签署协议,共同推进乡村旅游,就显得紧迫而且重要。
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最近发表讲话,提出了新的工作思路,进行了全面部署。这些思路和部署,体现在两部门的合作中。农业部副部长张宝文、国家旅游局副局长王志发表示,两部门合作,对汇集旅游部门的资源优势与农业部门的行业优势,合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两部门决定,“十一五”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共同组织实施乡村旅游“百千万工程”,使已有乡村旅游项目得到明显提升和完善,基本形成种类丰富、档次适中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和特色突出、发展规范的乡村旅游格局,满足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旅游消费的需求。同时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城乡统筹发展,为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双方商定,成立全国乡村旅游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机构,共同承担乡村旅游发展的调查研究、组织推动、工作指导、服务协调、政策研究、规范管理、典型推广等工作。近期将重点在发展现代农业“一村一品”、改善农村基础设施、营造乡村旅游发展环境等方面开展合作。期望通过5年的努力,使我国乡村旅游的辐射范围进一步扩大、旅游项目进一步拓展、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实现乡村旅游与新农村建设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双方将于近日组成联合调研组,赴重点地区开展调研,为共同制定支持乡村旅游发展的有关政策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