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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启动卡拉OK版权收费

2007-04-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王大庆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4月13日电(记者王大庆)继云南、陕西、山东等地之后,中国音像协会今天正式宣布启动北京的卡拉OK版权收费工作。在今天举行的签约仪式上,北京首都豪情娱乐有限公司等10家卡拉OK经营单位作为代表,与中国音像协会北京联络站签署了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协议。据北京联络站负责人透露,收费时间从今

年1月1日起,收费标准依据国家版权局确定的12元/天/包房,根据北京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在4月1日前签约交纳全年版权费用的经营单位,已全部享受8元/天/包房的优惠;近期积极签约交费的,也将得到一定的优惠。

中国音像协会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版权使用费交与不交,卡拉OK经营单位有选择的权利;但不交纳相关费用,就不应该继续使用未经授权的作品,否则就是侵权,将追究经营者的法律责任。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就像经营者要交纳水电费和房租一样,版权使用费是正常经营成本的一部分,收取版权使用费本不应引起如此广泛的关注。

记者注意到,已签约交费的多为中小规模的卡拉OK经营单位,一些规模大、知名度高的经营单位反而不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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