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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1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关于乡土建筑

乡土建筑遗产在人类所热爱和引以为荣的东西中占有重要位置。它被看作是人类社会一项有特色和魅力的产品。它看上去非正式,但却秩序井然。它以实用为目的,同时富有情趣和美感;它是当代生活的一个焦点,同时也是社会历史的记录。它是人类的作品,也是时间的产物。这些传

统而和谐的建筑遗产构成了人类自身存在的核心,如果没能得到妥善保护,就不配被称作人类的遗产。

由于文化趋同化和全球社会经济的转变,世界各地的乡土建筑都变得十分脆弱,面临着被荒废、内部平衡与整合的严重问题。

●普遍问题

一、识别乡土建筑的一些标准:

1、一个群体共享的建筑方式;2、一种和环境相呼应的可识别的地方或地区特色;3、风格、形式与外观的连贯性,或者对传统建筑类型的使用之间的统一;4、通过非正式途径传承的设计与建造传统工艺;5、因地制宜,对功能和社会的限制所做出的有效反应;6、对传统建造系统与工艺的有效应用。

二、对乡土建筑遗产的重视与成功保护取决于社区的参与和支持,以及持续的利用与维护。

三、政府与主管部门必须意识到各个群体维持其生活传统的权力,进而借助现有的法律、行政与财政手段对其加以保护,使之传承后代。

●实践指南

一、研究与记录

对乡土建筑物实施任何工程必须慎重,且必须先对它的形式和结构进行全面的分析。分析报告必须存放于对公众开放的档案处。

二、布局、景观与建筑群

对乡土建筑物的改变必须要尊重与维持其布局、它们与物质环境和文化景观的关系、以及各个建筑物之间的关系。

三、传统营造系统

乡土建筑的传统营造系统与工艺的连续性对于乡土建筑表达形式至关重要,并且对于建筑的修缮与修复极为重要。必须保留、记录这些技术,并通过教育与培训传承下一代工匠与建造者。

四、材料与构件的替换

针对当代使用需求而对乡土建筑进行的合理改变应当使用那些可以维持建筑原有表达方式、外观、质地和形式的材料,并保持建筑材料的一致性。

五、改造

对乡土建筑的改造与再利用,应当在尊重其结构的完整性、特色与形式的基础上,并满足适当的生活水准。

对于没有中断过使用的乡土建筑形式,社区的道德规范可以被用作干预的手段。

六、变化与阶段性修复

应当尊重乡土建筑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出现的变化,这些变化也是其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对乡土建筑进行修缮时,不应苛求其各部分都成为同一个时期的风格。

摘自《乡土建筑遗产宪章》(1999年10月墨西哥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12届大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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