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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贤若渴也应遵守规则

2007-04-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刘金平 我有话说

近日,15名北京著名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博士后联名“上书”,“热切渴望着能有机会投身于某地的经济社会建设”。5天后,博士后参加面试,经过双向选择,9名博士后如愿从政。

“求仕”堪称国粹,历朝历代,各种各样花样繁多的求仕之风不断。今天,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我国政治社会建设的目标,博士后们却成了

“上书求仕”的主角,而且有9人如愿以偿地入了仕。结局虽然喜庆,心中却有几分挥之不去的遗憾。

何为法治?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至今难有定论。但法治的第一层含义,应当是规则之治。即建立、健全调整社会关系的规则,这些规则得到社会全体成员的一体遵守。规则面前,不徇情,不偏私,人人拥有平等的机会。如果要绕开惯常的规则,或者另辟潜规则,必然碰壁。这种规则之治,应该是现代人在现代社会的一种生存之道。

博士后们要“入仕”,是自己的职业选择,人各有志,无可非议。但应当严格按照《公务员法》规定的程序,通过公务员考试,或是条件相匹配的一定职级职位的领导干部的选拔考试,从中脱颖。即便现有的公务员选拔录用规则有其不尽人意的地方,也应该得到遵守,因为,这是规则。

也许是公务员考试竞争太激烈,博士后们并无胜算;也许是公务员考试招录的大多是事务性级别较低的公务人员,博士后们担心自己满腹经纶一身才华无以施展,因此不屑。但不管怎么样,规则既已确定,就不应该另觅潜规则,另辟终南捷径。“文起八代之衰”的大文豪韩愈,参加进士考试,一连三次均失败,考取进士以后参加吏选,又是一连三次均告失败。当时的韩愈文名已经动天下,但在规则面前,大家都是平等的,谁也不能特殊化。

面对15名博士后联名上书的热情,有关部门也应该冷静地把好选拔录用这条规则的大门。打破常规选拔人才,虽然反映了尊重人才求贤若渴的热切,但牺牲既有的规则,成本过于高昂,甚至得不偿失。众所周知,公务员选拔录用是最为社会关注也最容易出问题的敏感区域,没有严格的规则规制就容易成为事故频发的高危区域。因此,《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选拔录用做了严格的规定,这既是对我国过去在干部人事管理方面的经验总结,也是对我国历史上干部人事录用随意性任意性等问题的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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