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3月25日向社会全文公布就业促进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截至4月25日24时公开征求意见结束,各界群众共提出意见11020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公众对就业促进法草案的关心和热情,体现了国家立法和人民意志的一致性。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分析,本
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有三大特点:一是参与面比较广。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人发表意见,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用人单位和各类劳动者也都积极提出建议。二是来自基层群众的意见非常多。企事业单位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大学生、农民等基层群众所提意见约占收到意见总数的70%。三是许多意见都经过认真准备,富有建设性。有人结合自身的求职、创业经历反映情况,有人对政府就业促进工作提出建议,有人对草案具体条款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
在1万多条意见中,比较集中和有代表性的有:草案应强化公平就业的原则,反对就业歧视;建议对草案“政策支持”一章的规定予以具体化;建议将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统一;建议加大对下岗失业者、残疾人、大学毕业生和失地农民在就业方面的扶持力度;建议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和规范;建议对政府促进就业的职能予以明确规定;建议强化全社会促进就业的意识,构建促进就业的社会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