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甘肃卫视发布的北京长城制药厂生产的舒眠片药品广告;辽宁绿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消糖灵胶囊广告。
二、内蒙古卫视发布的兰若雅牌舒丽美片保健食品广告;长春英平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消渴降糖片药品广告。
三、陕西卫视发布的标示为参鹿益肾胶囊的保健食品广告;吉林吉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凉血祛风糖浆药品广告。
四、宁夏卫视发布的标示为可丽尔祛斑霜化妆品广告;北京银象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通淋胶囊药品广告。
五、山西卫视发布的北京银象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解郁安神颗粒药品广告;标示为必绿素胶囊的保健食品广告。
六、黑龙江卫视发布的吉林百姓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甘露消渴胶囊药品广告;吉林省郑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咳息胶囊药品广告。
七、天津卫视发布的标示为丽斑婷祛斑霜化妆品广告;北京银象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茵黄肝复颗粒药品广告。
八、河北卫视发布的吉林省郑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抗饥消渴片(广告中标示名称:益肾健胰宝)药品广告;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银屑胶囊药品广告。
公告要求,对以上违法广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立即责令其停止发布,依法查处,并加强电视购物广告的监测频次和公告力度,对继续发布上述违法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将按照《停止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业务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对上述药品(保健食品),加大抽验力度,加强对有关药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对继续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将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必要时暂停该药品在辖区内的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