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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大学招考制度的启示

2007-05-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郑若玲 我有话说

不少人对美国高校多元招生办法称赞有加,并主张为我所用,2006年笔者利用国家公派留美一年的机会,对美国高校招生制度哪些较符合我国国情,可为我所用,而不是盲目照般,作了一定的了解与思考。

美国高校招生制度最显著的特点是灵活多元,录取评价指标包括中学成绩、标准化考试分数、课外活动、才艺与能力

、个性品质等。其中,中学成绩是美国大学入学最重要的一条标准。但大学在评估此项指标时,也并非片面追求高分数,而是将其放置到学生的中学教育条件或家庭背景中综合评价。此外,注重学生追求上进、挑战自我的精神,鼓励学生在可能的情况下多选修难度大的高级课程或大学预修课程,修习并通过了这些高难度课程的统一考试,可以为大学申请成功增加不少筹码。标准化考试(包括SAT和ACT)分数是仅次于中学成绩的另一条主要入学指标,也是大学排行榜的影响因子之一。近年来,一些学校开始把它列为可选条件,或者干脆取消这一要求,但四年制公立大学和非营利性私立大学极少有放弃这一指标的。课外活动也是一些大学,尤其是一流大学在考察学生入学申请时较重视的内容,它不仅有助于大学了解学生对非学术活动或在学校以外社区活动的参与程度、承担的义务、所作的贡献,而且可以关注到学生的特殊才能或成就。推荐信在入学申请中亦占有一定分量,一般要求学生提供由高中主要课程任课教师所写的推荐信,有的学校也欢迎提供由雇主、教练、宗教领袖、朋友、家人等写的额外推荐信。由于希望选拔到全面发展的学生,一些大学还鼓励申请者提交自己在艺术、体育或其他方面的才能证明。学生的个性品质通常也是招生人员所关注的,主要从推荐信、中学报告以及学生所写的短文或个人自述等材料中考察,这些材料使学校在冰冷的考试分数之外,了解学生作为“人”的思想、观念、态度、爱好、兴趣、生活经历等活生生的另一面。此外,面试表现也是一些大学录取评价的内容之一。当然,并非每所大学都具备面试条件,即使是那些具备条件的学校,面试也并非必要条件。没有得到面试机会(入学申请提交得越早,得到面试机会的可能性越大)的申请者,并不会在入学竞争中处于劣势。尽管如此,大学一般仍鼓励学生尽量利用面试机会,以便学校和学生能更好地相互了解。面试并不在校园内由招生人员完成,而是由散布在全美各地(乃至全世界)的校友志愿者们代表学校在当地进行。因此,面试与其说是入学条件之一,毋宁说是架构在学生与大学之间的一座桥梁,或者说是大学向学生推介自己的一条渠道。

美国数千所高校招生计划“因校制宜”。常用的招生计划有提前招生、常规招生、滚动招生三种。其中,提前招生又分为“提前决定”和“提前行动”。二者的区别在于,“提前决定”是捆绑式的,学生申请这一计划,就意味着对大学做了某种承诺,一旦被录取,便有义务进入该校,且要交纳一定的入学保证金,同时撤销已提交的其他学校的同类申请,否则便是违规。“提前行动”则是非捆绑的,学生即使被某所大学录取,也可等到所申请的其他大学录取结果出来比较后,再决定上哪所大学。

提前招生一般要求学生在每年11月1日前递交申请,12月中旬出录取结果。全美有数百所大学采行提前招生计划,但更多的大学仅采行常规招生计划(实行提前招生的大学也兼行常规招生)。常规招生的申请截止日一般为1月1日,3月底或4月初出录取结果,被录取的学生要求在5月1日答复学校,并交纳保证金。竞争性不强的大学则多实行滚动招生,即早申请早录取,以刺激学生积极申读。滚动招生一般在入学前6-9个月开始受理申请材料。由于申请不久便可知晓录取结果,滚动招生对部分学生的吸引力相当大。此外,近年来还有少量学校实行“当场录取”办法,学生带着申请材料到学校,招生人员审阅后,当场便告知录取结果。

任何国家招生制度的形成与运作,与该国的历史、文化、经济、政治和教育等因素关联甚密,我国高考多样化改革在借鉴美国的做法时切不可忘“橘逾淮而北为枳”的教训,否则便可能南辕北辙,弄巧成拙。笔者认为,中国高考多样化改革可以从美国高校招生制度中得到以下四点启发与借鉴:第一,注重入学机会公平。美国是个典型的移民国家,由于各族裔各阶层子女的教育条件不同,高等教育阶段的入学机会差异甚大,入学机会公平也因此成为美国高校招生的重要议题与努力方向。我国的民族、阶层、城乡、地域间也差异甚大,教育条件不均衡以及由此带来的机会不公平,在某种程度上与美国相似,特别是城乡、地域间的差别,相比于美国有过之无不及。高考制度在多样化改革过程中,也必须时刻凸显公平,尤其要防止因客观标准减少导致权力、金钱介入而给弱势群体带来的不公。

第二,适度采用多元录取指标。美国高校录取新生并无量化的指标体系,而是综合评价:既有智力方面的要求,又有非智力因素的考量;既重视学生的统考成绩,又看重平时的学业成就;既从考试分数或年级排名等硬指标来评判学生,又从充满个性与人情味的推荐或自述材料中了解学生。多元评价体现了其注重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又不错失专才、偏才。这种综合评价正是我国高考多样化改革的目标。在目前高等教育资源紧张、诚信制约机制尚未健全的背景下,我国高考多样化改革仍需以统考为主。但本着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等原则,可将考试成绩之外的其他因素适度、逐步、切实纳入录取指标体系,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监控机制。

第三,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美国高校招生享有高度自主权,招生的标准、规模及运作完全是由各校招生委员会自主制定,联邦与州政府不得干预。我国的高考改革虽然一直致力于此,但高校真正享有的自主权仍十分有限。应鼓励现在正在进行自主招考的试点院校稳步加大改革力度。待时机成熟,可将统一考试与招生两相分离,由高校自主决定考试结果的使用比例,或将统一高考变成水平考试,让招生院校在水平测试的“基准”之上最大限度地享有自主权。

第四,建立分层分类的考试体系。我国目前虽然不大可能采取完全个性和自主的招生机制,但分层分类进行考试却有其可行性,对于某些生源较少的高校,则完全可以实行开放入学,使高校招生在坚持统一考试的前提下,建立起多渠道、多层次的考试“立交桥”,以便适应高等教育多样化和人才需求结构立体化的需求。(作者单位: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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