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工程实施以来,可以说成效显著,也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首先是树立和增强了精品意识。艺术精品是人民的需要、时代的需要,是一个国家艺术水准的标志和文艺繁荣发展进程的历史见证。精品应具有高度的艺术性、民族性和时代性,应是主流的、高雅的、具有创新意义的,因而需要艺术家付出更多的辛勤劳动,需要社会
公众的广泛参与和积极响应,更需要政府的引导推动特别是资金上的投入。公共财政扶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责无旁贷。其次,促进了舞台艺术的繁荣和发展。通过实施精品工程,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剧目和优秀人才,也推动了艺术院团自身的改革和发展,既是对传统舞台艺术的发掘、整理和完善的过程,也是当代先进文化艺术的展示、创新和繁荣的过程,基本实现了实施这项工程的初衷。三是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政府扶持是为了发展,而实现可持续发展最终还是要靠剧目本身的实力和吸引力,靠科学先进的运营机制和良好的市场环境。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在强调社会效益的同时,还重视剧目的经济效益。精品剧目的认定增加了演出场次和票房收入等系数。四是政府对艺术生产投入方式的创新。与以往有所不同,专项资金随着剧目初审、修改、认定的过程,以初期的启动经费、中期的完善经费和事后的奖励经费分阶段予以安排,增强了资金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整个过程做到了公平、公开和公正,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和以奖代补的方式,是面向作品的投入,而不是养人、养单位。同时,中央财政的投入也带动了地方的积极性,产生了联动效应和整合效应,起到了财政投入的引导、带动和示范作用。我们认为,通过扶持和资助,如果真能产生像《茶馆》、《梁祝》、《黄河》那样的艺术精品,这项投入是非常值得的。在经济发展、国力日盛、人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迅速提高、舞台艺术面临冲击和困境的今天,精品工程的实施,将在我国舞台艺术发展乃至文化发展进程中写下浓重的一笔。
如何使用好这笔资金,仍需要进行认真的思考和调研,需要对五年来精品工程的实施进行总结和反思。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值得重视。一是要淡化评奖,探索更科学合理的遴选资助方式。精品需要群众认可、市场认可,最终要由历史做出评判。因此剧目的认定机制要进一步改进完善,探索形成稳定合理的资助平台和体系。二是改进政府投入方式。由政府直接投入舞台艺术创作,推动力大,能够主导发展方向。但将财政资金列入文化单位部门预算,不利于促进管办分离。因此应探索通过设立文化艺术方面的基金来资助舞台艺术发展和繁荣,将会更加准确、科学而有效。三是适当资助精品剧目的演出和传播。确认为精品剧目后,不能刀枪入库,一定要与观众见面,在演出过程中逐步完善。应通过资助剧目巡演或政府购买精品剧目版权后,再授权给各地各级院团排演等方式,扩大精品剧目的传播,实现推出精品和促进繁荣的互动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