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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生处方工整规范了

2007-05-1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乌鲁木齐5月10日电(记者王瑟)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儿科门诊室里,罗琼医生给一位患儿检查完后,拿起桌上淡绿色的处方用纸,工工整整地开好了处方。“5月1日起,我们都必须这样开具处方了。这是规范医生处方的新规定。”罗琼说道。

罗医生说的这个规定就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处方管

理办法实施细则》,从今年5月1日起在新疆所有医院开始实施。这个《处方管理办法》除要求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必须字迹清晰外,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也就是说,医生在开处方时必须用药品的统用名,而非以前常用的商品名。同时规定普通处方的印刷纸为白色,急诊处方为淡黄色,儿科处方为淡绿色,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为淡红色,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为白色,右上角标注“麻二”等。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药剂科主任王建华介绍说,由于多年来医生在开具处方时多习惯用药品的商品名,所以许多医生在刚开始时忘记了一些药品的统用名。他们在实施各项规范要求中,对多次不按规定开具处方的医生除要求他们重开外,还要登记在案,督促相关医生必须按规定开具处方。目前,这项工作还在进行中。同时他们还作出规定,对每月处方和发药行为进行统计分析,发现超常规的处方要按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记者随后在乌鲁木齐市几家医院的取药窗口看到,人们手里拿的处方上医生的字迹都明显有了改观,大都工整规范。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患者可以拿着医生的处方到其他医院或药品零售店买药,对此,多家医院称,均没有发现有拿其他医院处方来取药的。而在药品零售店里,持医生处方来购药的市民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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