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偷卖刘海粟遗作案开庭审理

2007-05-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曹继军 我有话说

本报上海5月11日电今天下午1点30分,刘海粟遗产纠纷案再次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悉,这起案件自2005年12月9日立案,期间多次开庭质证询问,但没有进入实质性审理。

刘海粟生前曾表示:“将一生的作品都捐献给国家。”1994年8月7日,刘海粟在上海华东医院逝世。根据刘海

粟的遗愿,他的夫人夏伊乔除了交给江苏省常州刘海粟美术馆、南京艺术学院各30幅刘海粟先生的作品,以及将少量作品、文物藏品留作纪念外,其余刘海粟先生的油画、国画和他收藏的历代名家书画墨迹及文物、奖牌等共913件(幅),全部赠给了上海市文化局。上海市文化局特别建立了“刘海粟美术馆”,用以收藏陈列他的遗赠物品。

然而,2005年刘海粟的一些子女在浏览相关网站时,偶然发现了上海大众拍卖有限公司和上海工美拍卖有限公司发布的刘海粟藏品和画作的广告,大批刘海粟和夏伊乔的书画作品和藏品即将被拍卖,而且列明是家属提供的,但这些书画都是原来存放在刘海粟旧居中的。

其后,刘海粟子女又得知,自2004年起,原放在刘海粟旧居内的物品不断地被卖出,就此,刘海粟的遗孀夏伊乔以及刘海粟五名子女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状告沪上大众和工美拍卖有限公司、刘虹、白庭荫、傅伟明,要求对方将目前还留在两家拍卖行的刘海粟遗作、收藏品及夏伊乔作品、收藏品,归刘海粟的所有合法继承人共同所有。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